淡水河毒魚事件 需全面治理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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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河毒魚事件 需全面治理

2011年06月24日
作者:洪申翰(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

2009年11月,民眾指出淡水河大稻埕到敦煌碼頭河段有上千魚群暴斃,河水可能受污染。(圖片來自中央社)

在上個月23日,蘋果日報以「直擊踢爆」的方式,報導有漁民捕撈淡水河含砷的致癌毒魚,並因此讓含砷的魚品流入漁產市場。此一報導一出,不少毒理學專家和官員都大驚失色:「怎麼會發生這種事?」

不到一週,新北市和台北市政府隨即同步公告,淡水河流域大漢溪浮洲橋往下游至中興大橋水域、新店溪秀朗橋下游朝淡水河口方向連接至淡水河關渡宮水域,以及台北市轄管基隆河內溝溪匯流口至下游關渡宮水域,即日起禁止捕撈魚類,違者處以3萬至15萬元罰鍰。

一切只到禁漁為止

新北市和台北市如此處置方式,看似明快果斷,不過當我們拉長一點時間,詳細檢視其作為,卻又發現管轄單位的處理態度實在讓人難以苟同。

首先,新北市府農業局在事件發生後,即對外表達淡水河烏魚、吳郭魚等漁獲量1年僅數百斤,非主力魚種,數量恐難銷售全台,希望能以此說法安民眾購買魚產的心。

不過,內河的漁撈如果以私下的管道方式進行,官方如何得知一年有多少數量的漁獲從淡水河被捕撈?

再來,目前所有的處置似乎都只集中在禁漁令的頒布,對於污染河段後續的監管,可以說是零。「有問題就禁漁,民眾就別靠近,別吃。」這似乎就是目前官方處置的主要心態。很明顯的,這起淡水河毒魚事件發生的起因,絕對不是因為有漁民在淡水河捕魚,而是因為淡水河裡有砷!

所以我們想問,究竟這些重污染會致癌的砷元素是從哪來的?是河段附近的工廠或是家戶排放的,還是其他的來源?管轄單位有打算給我們一個答案嗎?另外,如果河段的魚群體內驗出砷,那表示河段內的底泥應該也可以驗得到,但監管單位會開始著手底泥的監測嗎? 當然,最重要的問題就是,淡水河的主管機關究竟打算用什麼方法解決淡水河的砷污染問題?為什麼一切的處置只到禁漁為止?

找回過去人和河的親密關係

在塑化風暴蓋過了含砷毒魚的風頭後,沒有下一個《蘋果日報》的踢爆和追蹤後,淡水河河域的主管機關似乎就鬆了一口氣,避過了風頭。事實上,政府在淡水河整治上所花費的關注除了是理所當然的全台之冠外,經費更是其他河域的數倍、數十倍之多,所以我們甚至可以大膽的再追問:其他地區的河域真的沒有砷污染的問題嗎?

這麼多的問題,似乎到現在都沒有答案,官方似乎也沒準備要回答我們,更別提完整的預警監測的機制,我們可能也只能等到下一個「意外的檢驗」踢爆或是中毒事件,才有辦法再度看到官方的關注和下一回的改善。

站在一個長期關注淡水河流域治理的環保團體的立場來說,我們希望流域的管轄單位能共同攜手,將過去河段所遺留下來的污染積極解決,除了找到病根外,更要提出完整的治理和預警對策。當然,淡水河的流量不足等基本面的問題,也絕對會影響河川的自淨能力,所以我們希望水利單位不要老是想搞樣板的親水活動,請直接面對過去整治所帶來基本面破壞,否則,這條河川為市民帶來的只會是麻煩和污染,不會是幸福。

內河的漁撈,其實是過去人和河川親密互動的實際表徵,我們希望淡水河的污染可以盡快得到根本的解決,逐步恢復過去真正親水親魚的生活傳統,而不是只用一紙禁漁令再度簡單的將人和河川分開,一切就當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