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W:
法伯在第三冊第五章裏頭,表達了他對擬態理論的不以為然。法伯說:「擬態這個詞匆匆忙忙地被創造出來,它是指動物適應環境和模仿周圍事物的能力,至少從顏色上看是如此。人們說,這樣對迷惑敵人或者接近獵物而不使其警覺非常有用。」W,像我附給妳的這張在雨林樹幹上拍到的樹皮螽斯,祂的擬態能力就非常好,當然,現在有人說這不叫擬態,叫「偽裝」,也有人說,可以稱之為「隱蔽式擬態」。從法伯這一章的內容及他所引用的論點來看,我附上的這一張照片,是符合法伯在這一章所要探討的擬態這一範圍的。類似這種與植物合為一體的隱蔽式擬態,在雨林裏是非常常見的(當然,先決條件是能夠發現祂們,但這並不容易)。
法伯在這一章舉了一些類似我附上的這一張照片的例子後,隨即提出了幾個相反的例子。比如說雲雀的體色之所以呈現土色,是為了避免猛禽獵捕,那麼灰鶺鴒和雨雀一樣生活在犁溝裏,為什麼祂們卻是白色胸黑色頸呢?比如說為什麼「普羅斯的眼狀斑蜥蜴和普通蜥蜴一樣是綠色,但牠避開綠地,在陽光下,在崎嶇不平、光禿禿的岩石上覓食」呢?比如說「為什麼大戟毛毛蟲選擇最耀眼、與常去的綠色樹林最不協調的顏色──紅、白、黑,並且對比極為強烈地分布在身上?」法伯更直接地反駁說:「時間允許的話,我可以做一個遊戲,對於每一種擬態的例子,都找一堆反例來駁斥。因此,這種一百個例子裡面有九十九個特例的法則算什麼呢?」W,我也許可以試著簡單回應一下法伯所提問的為什麼。我想,經過百年以上的擬態研究,確實證明擬態對一個生物來說有增加生存機率的效果。但擬態並不是適者生存的唯一一種方式,有些生物會以鮮豔的警戒色來警告天敵,另一些生物的豔麗是作為性擇展示之用,雖然增加了危險,但同時提升了交配繁衍的機會。更有一些生物不在外觀顏色和造型上去避敵,祂們也許擁有其他的方式增加存活率,像是化學武器、善飛、善跑、善跳……等等。總之,擬態只是眾多避敵的方式之一,而不是唯一。
但擬態的效果確實是相對於天敵來說,而非人類來說的。由於擬態理論的出現,確實產生了許多誤用、濫用的情形。法伯講了一段對話,挺有意思的,摘錄如下:
「這個,」他說,「這一定是胡蜂的寄生蟲。」
他的這種肯定讓我驚訝,於是我插話道:「您怎麼認出來的?」
「請看,這就是胡蜂的體色,黑黃相間,擬態很明顯。」
「確實很像,但我們這個穿著黑黃衣服的傢伙是高牆石蜂的寄生蟲,後者的形態、顏色與胡蜂毫無共通之處,牠是褶翅小蜂,沒有哪一隻會進入胡蜂的巢。」
「那麼,擬態是怎麼回事?」
「擬態是一種幻覺,我們最好把它忘掉。」
這段對話讓我想到蟻蛛和螞蟻之間的關係。許多人直覺地以為,蟻蛛的外觀像螞蟻的目的是為了捕捉螞蟻,其實這麼做根本沒意義,因為螞蟻的辨識力,多以化學訊息而非視覺訊息。許多得以進入蟻穴並以螞蟻的卵或幼蟲為食的昆蟲,其外觀遠遠相異於螞蟻,祂們靠的都是擬態螞蟻的化學訊息,才得以成功欺騙螞蟻的。
然而,以我們現在對擬態的了解,我們知道法伯所提的情形仍是擬態,褶翅小蜂的外觀之所以像胡蜂,可稱之為貝茲氏擬態,一種無毒昆蟲對有毒昆蟲的擬態。所以,法伯的用語「擬態是一種幻覺」這句話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是非常貼切的,企圖讓天敵產生幻覺,誤認無毒為有毒的一種避敵戰術。
這一章,除了擬態之外,另一個有趣的主題是「寄生」。法伯對寄生的定義,及其誤用與濫用的情形,也有一番論述。法伯說:「按照詞源學,寄生者就是吃別人食糧的人,以別人的儲備為生的人。昆蟲學常常會偏離這個詞的真正含義。」有一些蜂類,並非食用別人儲存的食糧,而是取食這些食糧的寄主,法伯認為稱這種情形為寄生,可能不夠嚴謹。而類似彌寄生蠅和毛斑蜂這種搶食原寄主的食物,而令原寄主餓死的,就是嚴格定義下的寄生了。換言之,取食寄主的,不是寄生行為;取食寄主的食糧,才是寄生行為。法伯認為前者是一種狩獵行為,後者才是寄生行為。
法伯認為「人是最大的寄生蟲,強佔一切可以吃的東西。人類竊取羔羊喝的奶,搶劫蜜蜂孩子要吃的蜜,就像毛斑蜂搶條蜂孩子的食物那樣。」但法伯並不指責那些寄生昆蟲的行為,因為「牠的寄生並不比我們的陰險,牠要哺育下一代,但沒有狩獵的工具,又不懂收穫的藝術,便利用其他生物儲存的糧食。這是本能和工具的最好分配。在餓殍之間的殘酷鬥爭中,牠做了牠能力所及的;這是牠天賦的能力。」但法伯對人類的寄生就沒那麼客氣地幫忙解釋了,他說:「除了人類,我不知道有其他寄生蟲會吃自己同胞儲存的糧食……我查閱了自己的回憶錄和筆記,在我漫長的昆蟲學生涯中,沒有出現一個昆蟲寄生於同類的特例。」
W,我回顧這幾天在婆羅洲雨林拍到的昆蟲,有許多昆蟲精彩的偽裝(隱蔽性擬態)例子。不過,寄生就不容易拍到了,這需要長時間觀察和實驗才可能得出結果。但我相信熱帶雨林的寄生情形一定非常多。畢竟,在這個多樣性如此豐富的地方,生存不容易,每一隻昆蟲都必須擁有特別的生存技巧才行。當然,不管哪一種技巧,也幾乎可以肯定必有破綻。這就是雨林,生存壓力大,同時也正是這些壓力塑造了生物令人不可思議的外觀和色彩。我每天在雨林裏,單單是發現昆蟲,對昆蟲拍照,這件一再重覆的行為就足以令我滿足了。我每天都陶醉在這種單純與豐富裏頭。這就是住在雨林木屋的好處,也是此趟行程最讓我感到愉快與滿足的地方。唯一需要擔心的是相機電池的續航力,以及記憶卡容量是否充足。每日被三餐切割的四個時段,都是觀察昆蟲。這樣一整天下來,我發現,幾個夜裏,不自覺地,夢裏也是許多昆蟲觀察的畫面。在雨林裏觀察昆蟲,幾乎是二十四小時無眠無休的,因為即使睡夢中,也是昆蟲、昆蟲、昆蟲。
我開始有一些明白為何那些雨林回台後提不起動力觀察昆蟲的朋友了。畢竟,這樣的生活幾乎是無法在台灣再現的……
※註:文中所引內容,摘錄自《法布爾昆蟲記》遠流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