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大台北唯一齋堂 文化部:新北市可登錄為歷史建物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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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大台北唯一齋堂 文化部:新北市可登錄為歷史建物

2012年07月13日
本報 2012年7月13日台北訊,莫聞報導

從清乾隆時期即在土城開墾的聚落「媽祖田」,至今已200多年,田庄居民的信仰中心「普安堂」,也是現今大台北地區唯一僅存的齋教文化園區,目前正面臨新北市新北殯葬特區計畫將剷除原址、以及新莊慈祐宮搶登記為土地所有人,要求廟方搬遷的雙重威脅。

昨(12日)10多位文化研究者、藝術家與跨黨派立法委員聯合召開記者會,要求新北市正視文化古蹟,依《文資法》將普安堂登錄為歷史建物,並要求新任文化部長龍應台站出來,積極介入歷史文化保存,避免媽祖田庄淪為殯葬特區。

文化部:新北市已可依法指定為歷史建物

龍泉老人雕塑的地藏王菩薩像(西街工作室李榮台提供)藝術史學者、國際藝評人協會會員李長俊指出,普安堂是齋教文化的代表,在此地已存在200多年,一磚一瓦,不是花錢外包請營建商做的,都是全庄居民參與建設得來,是田庄共有的記憶。而在前任住持「龍泉老人」李應彬手中,更增添許多結合首作泥塑雕像與繪畫作品,是新北市難得的宗教、文化與歷史結合的遺產。

新北市府在今年3月30日第一次歷史建築聚落暨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會議上,9位委員中有8位同意登錄為歷史建築,1位同意指定為古蹟;但在4月26日的公文中,卻附帶但書「四取得土地所有人同意後再行公告」。

李長俊指控,這所謂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意味著市府向財團化宗教勢力屈服,因為這土地所有權人,是經過爭議手段,將連同普安堂在內媽祖田庄300甲土地登記為自己名下的新莊慈祐宮。

普安堂外山門晨曦(西街工作室李榮台提供)接受普安堂委託,對抗新莊慈祐宮以訴訟手段驅趕普安堂廟方的元貞法律事務所律師許嘉容表示,依照《文資法》第9條與15條,登錄為歷史建物,需經「建物所有權人」同意,而非土地所有人。新北市府的決議已違反文資法。

文化部官員包括文化資產局文資保存研究中心副主任鍾青柏、以及文化資產局簡任技正汪佳政均受邀出席記者會。汪佳政明確表示,新北市府對法令有所誤解,登錄為歷史建物並不需要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近期將召開會議邀請新北市府,就此疑點釐清。鍾青柏也表示,寺廟文化價值「不因產權糾紛受到影響與破壞」。

普安堂、媽祖田與新莊慈祐宮

李應彬擴建的普安堂文物。黃淑玲攝。普安堂為土城媽祖田庄200多年來的信仰中心,但1976年間,「媽祖田」三百甲土地被登記於新莊慈祐宮名下,慈祐宮10餘年前開始陸續對居民提告,稱居民為「占住戶」,要求給付租金,或拆遷搬走。

有些居民不堪官司纏訟,已與慈祐宮廟方簽下租約。但近年新北市府提出在當地規劃殯葬特區以來,廟方還在租約中加入加入但書:只要政府需徵收土地,「承租戶」3個月內應無條件搬離,對普安堂也不例外。因此,即便屈服於慈祐宮的居民,居住權仍無法獲得保障。

在擔任住持大力整頓普安堂,以一己之力增建佛像、添磚天瓦、並留下許多幅精彩繪畫作品的李應彬,其媳婦李榮台也是文史工作者之一,7前來努力調閱歷史紀錄,以證明普安堂與鄰近土地是田庄共有財,非新莊慈祐宮所有。

普安堂原址,黃淑玲攝李榮台發現最大的疑點是,求告相關民政單位,多表示資料都已銷毀,而證明慈祐宮為土地所有權的依據,只剩「登記」的紀錄,登記的依據也找不到了。

李榮台說,但每每普安堂與居民據此與法院力爭,多為敗訴收場。法院只認定有登記就有效力,卻不願花心力追溯過去的歷史。

文史工作者、跨黨派立委:願新北市做一個「有記憶的城市」

但不論產權糾紛如何,普安堂具有文化、歷史價值的定位,必須妥善保存,已是許多文史工作者與跨黨派立委的共識。

中研院民族所研究員林美容指出,整個齋堂不論舊址或李應彬以手工藝擴建的廂房和藝術作品,都是齋堂的一部分,應一體保留。她盛讚李應彬的作品是有深度修行與內在修維的展現,是極為難得的藝術作品。

前台灣雕塑學會理事長、陶藝家李亮一也表示,看到李應彬老先生生前的作品,對他雕塑一次到位的功力,到非常震撼。土城在地陶藝家邱顯原也說,普安堂是新北市僅存的正統台灣齋教建築,也是土城文化藝術的發祥地,是地方的文化財,應保存其對後人的啟發與教育價值。

親民黨不分區立委張曉風感嘆,得知香港獲選為「最適宜人居的城市」時,非常吃味,為何不是台北?她表示,一座城市最重要的是「共同的記憶」,大台北擁有豐厚的文化、也有美麗的淺山生態系,都是全民共同的記憶,應該努力保存下來,不應粗暴地破壞。

田秋堇說,文化部應緊急介入,因為她看到一場「毀人宗廟、奪人田產」的悲劇正在發生。他呼籲新莊慈祐宮,神明一定不願看見這樣的事情,應本於對宗教歷史的尊重,妥善處理其所涉及的法律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