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花蓮廠二次檢測結果 已交由花蓮縣環保局依權責辦理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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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泥花蓮廠二次檢測結果 已交由花蓮縣環保局依權責辦理

2004年05月24日
本報訊

台灣水泥公司花蓮廠遭內部員工檢舉違法棄置油污案,經2月19日花蓮地檢署檢察官開挖證實地下含有油污泥渣後,引起環保當局與環保團體高度關切。由於第一次土壤採樣檢測範圍僅限於初次開挖地區,為確認土壤污染範圍,環保單位於4月19日二度前往現場採樣檢測,環保署土基會官員表示,二次檢測資料上週已函告花蓮縣環保局,後續是否公告污染控制場址,將由花蓮縣環保局依權責辦理。

本案環保團體曾於4月8日按鈴控告台泥與代操作業者達和環保服務公司任意棄置事業廢棄物,並於4月15日偕同立法委員趙永清前往環保署關切,要求主管機落實監督稽查之責,並提出立即清查台泥事業廢棄物處理狀況、立刻公告該污染廠區為控制場址、撤銷台泥環保企業獎等訴求。因應環保團體要求,以及進一步釐清土壤污染範圍,環保單位於4月19日前往二度採樣,並承諾於兩週內公佈檢測結果,但時隔至今已超過一個月,中央及地方環保單位仍未對外公布數據;後續處理辦法尚未底定,應是環保單位目前仍未能公開說明的原因。

二次檢測結果中,土壤中重金屬成分是否超過標準值,應是後續是否公告污染控制場址的關鍵。但另一方面,土基會官員表示,近2~3年來在花蓮美崙地區的監測資料顯示,當地的土壤重金屬背景值和其他地區比較起來相對較高,因此,是否要據以認定土壤污染是否為污染所致,仍需要加以釐清。目前,環保署已先將檢測結果交付花蓮縣環保局,由地方政府依權責辦理。

至於清查台泥其他廠區部份,自4月15日廢管處處長陳雄文承諾每週清查2至3家廠區後,廢管處即聯合督察總隊分附各廠區實施稽查,並優先以和花蓮廠製程類似的水泥窯廠(含石礦場)為對象。目前共已完成12個廠區的清查,第一階段稽查的7個廠區,包括台泥和平廠、和平石礦場、蘇澳廠、竹東廠、花蓮廠、大肚廠及高雄廠等,目前已完成初步報告,其餘部分則尚在彙整中。廢管處表示,待整個稽查工作告一段落後,將對外界公佈一份完整的報告。

廢管處官員表示,就第一階段的初步報告來看,並未發現重大污染或違規情事,惟水泥業從業人員的傳統觀念,多認為廢油是可回收再利用之燃料,並非廢棄物,因此確實有申報不落實的狀況,這一部分,已協請工研院輔導補正。

至於撤銷台泥的企業環保獎獎項,環保署表示,將待檢調單位調查結果出爐後,再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