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預告加嚴電力設施空污標準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環署預告加嚴電力設施空污標準

2013年01月22日
摘錄自2013年1月21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今天說,為降低細懸浮微粒及其前驅物排放,預告修正「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估業者須投入46億元因應。

環保署說明,修正重點包括:汽電共生機組排放標準依熱效率調整,以美國新設電力設施標準基準發電量36%為基準,汽電共生機組熱效率達52%以上者,排放標準調整為1.4倍;機組熱效率達72%以上者,排放標準調整為2倍,促使電力設施提高機組熱效率。

此外,也鼓勵使用乾淨燃料,整併汽力機組及汽電共生設備鍋爐排放標準為單一標準值;加嚴並簡化粒狀污染物管制標準,減低細懸浮微粒排放量,同時加嚴其前驅物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排放標準;增訂汞排放標準,管制燃煤電廠汞排放問題。

環保署預估,國內業界至少須投入新台幣46億元的空氣污染改善電力設備經費,以因應上述新修訂標準實施;而受影響的業者主要是廠內設有汽電共生鍋爐的工廠,例如中鋼、造紙廠或化工廠及其他民營發電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