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美麗灣、悠活解套?保護區開發大鬆綁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為美麗灣、悠活解套?保護區開發大鬆綁

2013年07月28日
摘錄自2013年7月26日聯合晚報台北 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提出「環評評估細目及開發範圍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擬大幅放寬在集水區、國家公園及自來水保護區的開發案,一旦修法通過,開發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下、或累積面積2500平方公尺以下,只要經主管機關同意,可不必實施環評,砂石業者、建商、旅館及遊樂業者可能堂而皇之進駐。未來進行開路、興建新社區、設立休憩旅館遊樂區、擴大新市鎮範圍、汙染產業進入第二級水庫集水區等環評將大幅鬆綁。

支持修正者中許多地方政府及民代表示,台灣地狹人稠,土地不夠,水庫集水區範圍太大,如一律不准開發,不利台灣經濟發展,但反對者則認為一旦開發,水庫水質不保,恐造成人民健康受損。

另一爭議點是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政策環評內社區或舊市區更新的法令放寬,支持者認為可加速都市更新,加速經濟發展,但被認為少了環評監督,恐使環保爭議增加、產權糾紛增加。再者是以既有設施重新申請許可規定放寬,被認為會造投機取巧案件大增。其四是碳封存場址開發,修正案開放了三項行為可不必環評,支持者認為有利於天然氣、石油鑽探開發,有利經濟,但反對者認為有圖利財團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