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島,永續海島的試金石 | 環境資訊中心
社論

綠島,永續海島的試金石

2006年06月03日
作者:陳章波(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監事、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

台灣人終於確認了海島是永續的發展願景。4月21日在國家永續發展會議中,中研院李院長除了提出核能的思維外,更提到綠島的海域資源保護,以及國際生態旅遊島的推動。政府最近出版的《海洋政策白皮書》中,更完整涵蓋國際權益、國家發展、安全、環境與資源、產業、文化、教育與科技七大主題;在這麼多的範疇中,或許可以先用只涉及內政的綠島,作為我們永續海島理念的試金石。

綠島發展國際生態旅遊島的方向為何?是以國際觀光客為重?抑或指向國際級的生態保育措施?綠島的海域、陸域都有國際級的生態資源,但國人的保育認知及措施卻常常反其道而行。如果我們能把綠島發展成蓬萊仙島般的樂島,台灣的發展也就有了可依循的楷模。

首先,是要認知到海島資源的有限性。當島上的生活資源需要從外界大量地引入,即生態足跡(footprint)已超過這個島數十倍,顯示已經過度依賴外界;人們怎麼在有限資源下,過物質減量,但是提升心靈、精神層次的快樂,可以滿足地生活?短時間內遊客數太多,人和人之間容易產生衝突,且製造出的廢物不能完全自淨,便會危害到其他生物資源,這都顯示了已經超量使用。現今除了急需對遊客數進行總量管制,更應調整旅遊方向。

其次,是綠島的自然資源,尤其是海洋資源,應如何馬上加以保護?周密的科學調查與研究是首要工作,再依現有法規,例如依漁業法劃設保育區,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劃設保護區,或國家公園法劃設國家公園…在保護措施中最重要的是建構管理機制及有效地執行,要隨時監測、了解狀況、取締破壞;什麼才是有效的管理機制,應公開討論之。

第三,是發展綠色能源。綠島一度電的發電成本遠超過台灣本島,居民可享有政府的補貼措施,但遊客應依發電成本收費。如何利用再生資源,如風力、光能、生質能等形成自給自足的能源島?此外,水質、水量的開發再利用,重新發展人與淡水的關係,都需要大家來研發參與。

有夢要能實現才是偉大。機構組織間該如何執行這些工作項目?綠島鄉是中央縣鄉的三級單位,當地又設有觀光局東管處的綠島工作站;現今因為大眾不願或不善溝通協調,造成成本高且成效不彰,因此有人認為綠島的發展應由單一專職單位來處理。其實,人類未來的發展方向是合作,應強調人與人或單位間的溝通協調,也就是共生;有更多人力、單位的投入,更能試煉培養出合作的成果。將來若發展成國家公園,也應該朝向建構多元合作的機制。

國際的旅遊經驗中,保護區最能吸引人是因為那裡保有重要的生態資源,又具備完善的管理系統;旅程中行為雖然受到限制,但不會破壞環境,能心安理得地享有自然之美,而不是破壞環境的劊子手。要能達成旅遊島的經濟產值,就牽涉到我們的服務水準與能力,以及軟硬體設施的建置…等。從這個角度思考,綠島的範圍太小,一定要整合台東縣以及東海岸的生態觀光資源,就能成旅遊的重鎮。

「一室之不治,何以國家天下為。」這些努力,需要在全民和諧、少衝突、有共識下,才得以有效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