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14日
本報2013年8月14日台北訊,翁倩文報導
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12日在桃園舉辦「台灣溼地保育國際交流工作坊」,會中,為了桃園機場第三跑道將填平三口埤塘的問題,民間與政府爭論不下,令工作坊意外演變成埤塘填平公聽會。
甫於營建署署長退任的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在交流會的開場致詞中提及溼地補償問題,他說,桃園航空範圍裡面有24座埤塘,原航空第三區要做跑道,要將埤塘填平,但《溼地保育法》6月間通過,明文規範溼地的開發迴避與生態補償,縣府還需要很大的努力「讓濕地法最主要的精神落實在現場。」
目前,桃園縣政府補償計畫,是在限制60分貝噪音範圍區內,留出約20公尺寬,長度有4公里左右的水道。
城鄉分署副分署長黃明塏說明,桃園航空城都市計畫的開發,是國家重大建設,但仍會儘量補償溼地損失;但目前應釐清溼地現況,此案內的埤塘為土堤式埤塘,生物多樣性比較低。
目前桃園縣政府想將第三跑道周圍將填平的埤塘,集中重建成一個總面積相同的生態埤塘,並在屬於60分貝噪音線的範圍區裡面,留出約20公尺寬, 長度有4公里左右的水道補償。但與會環保團體提醒,要先了解在地特性,若在跑到周圍區建水堤,擴大溼地面積,需考量水鳥遷移路徑,避免產生飛安困擾。
桃園縣環保協會代表也認為,保育邏輯應該要先保護桃園埤塘,再做都市規劃。埤塘渠道與水圳是完整的水文系統,這些埤塘與嘉南大圳一樣,都是一項偉大的水利工程;如果不得不填平另作補償,政府應讓民間的機構投入,以更細膩的方式執行溼地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