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屆聯合國氣候變遷框架公約會議(COP19)目前正在華沙召開,預計於波蘭時間22日結束,目標是讓新氣候條約於2015年取得共識、2020年開始實施。不過20日的會議上,富裕國家和貧窮國家討論如何為氣候邊遷造成的災難籌措應變資金時卻陷入僵局。
玻利維亞等發展中國家指控,富裕國家沒有展現足夠的意願來討論援助金或補償氣候變遷造成的損失,如海平面上升或沙漠化現象。中國最高氣候變遷官員解振華說,開發中國家必須儘快訂出提供融資的時間表和金額。
富裕國家則擔憂金額過高,以及為往後所有的旱災、熱浪和暴風雨承擔法律責任。歐盟氣候執委Connie Hedegaard解釋,「我們不可能有一種制度,是全球不管哪裡一發生嚴重氣候事件,就自動繳出補償金。」
氣候融資 氣候會談最爭議話題
海燕颱風在菲律賓造成的災情讓許多貧窮國家開始重視補償金的來源。世界銀行指出,過去十年來,極端氣候事件造成的全球經濟損失已飆升到每年近2000億美元,而且將隨著氣候變遷惡化繼續攀升。但許多富裕國家並不願意為氣候變遷買單,僅專注在如何突破自己國家的經濟停滯。
氣候融資,也就是協助開發中國家減少碳排放和氣候變遷調適的融資,一直以來都是聯合國氣候談判中最具爭議性的議題之一。
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協議中,工業國家承諾,2010年至2012年間,每年挹注100億美元作為發展中國家的綠色氣候基金,而在2020年前,則要達到每年籌措1000億美元。
但目前這個基金仍然空空如也,而且必須等到明年下半年才能開始撥款,對許多貧窮國家來說太晚了。樂施會估計,截至今年為止所籌措的資金大約是76億至163億之間。
環保團體則抗議大部分的資金並非新的融資來源,發展中國家也質疑新資金的籌措方式和到位時間都不清楚。
氣候基金向私部門開大門
綠色氣候基金執行長Hela Cheikhrouhou指出,該基金已準備對企業開放,在韓國松島國際都市的總部預計12月4日開幕。他呼籲,綠色氣候基金指導委員會應通過必要的決策以利基金運作,發展中國家應訂出優先需求,已發展國家則應挹注資金,並媒合私營資金投入。
英國經濟學家史登警告,政府引起的政策風險,是私營資金挹注的最大阻礙。他主張,貧窮國家的綠色發展需要更多支持。
乾淨能源轉型需要大筆資金
非政府組織「氣候政策倡議」總監Jane Wilkinson估計,因為經濟成長趨緩影響國家和私部門預算,去年全球氣候相關支出下降1%至3560億元。
國際能源總署預估,至2020年,單是能源部門要轉移至更乾淨的能源,每年就需要1兆元才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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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路透社(2013年11月21日),Rich-poor divide deepens over aid to cope with global warming
- ENS(2013年11月20日),Climate Financing Focus of High-Level Warsaw Tal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