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全面推行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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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全面推行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

2014年03月26日
摘錄自2014年3月24日新華網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財政部24日表示,將在全國推動建立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此一制度建立將藉市場機制,控制汙染物總量。如企業欲新增加排汙,需向政府或其他企業購買。

2007年起,天津、江蘇、浙江、陜西等11個省〈市〉作為國家級試點單位,已試行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一些省份也自行開展試點。儘管如此,仍存在著試點範圍小、地區操作差異大且無規範、無法落實控制工作等問題。

財政部表示,將盡快提出規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指導文件。且爭取2至3年內,在全國主要省〈市〉開展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另外將推動跨區域排汙權交易,初步計畫為在同一大氣汙染防控區內推動大氣汙染物排污權交易,在同一流域內推動水汙染排污權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