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11日
作者:地球公民基金會
最近環資推出一系列關於混農林業的翻譯報導。持平而論,本報導是探討在發展中國家如何利用林地混植適當農作,一方面減少毀林誘因,一方面消弭貧窮。
然而對照近兩年來官方有意識推動的混農林業政策,我們憂心此報導被濫用,提出下列聲明:
- 台灣為多地震、多颱風的島嶼山岳型國家,多數土地皆為陡峭險峻的山坡地,複合性災害排名世界前矛。這與目前推廣混農林的熱帶國家,多數為平地或緩丘森林的國情截然不同,政策背景不可混為一談。
- 混農林業並非作為解決超限利用之手段。台灣將坡度超過30度之土地劃為林地,而超限利用之起源來自陡峻林地被轉作農耕,超出環境負荷所故,試問世界上哪一個國家允許坡度30度以上林地能夠進行混農林施作?一旦林地解編濫用,骨牌效應不可不慎。
- 在地質脆弱的台灣,山區農業最大問題並不在於作物類別或如何混植林木,而是施肥、農藥、撒水、道路施設等各式農業行為對土地的持續擾動,不利水土保持和地質穩定。因此混農林或許能為林農增加收入,但不會是環境的解答,切勿混淆視聽。
- 政策上如果希望協助山區住民經濟問題,可以轉移浮濫工程預算,推動禁伐補償或獎勵友善環境之產業發展等多重手段,而非解編林地開放農耕。
關於混農林業還有許多必須探討的部分,研究也不夠,我們呼籲官方切勿貿然推動,以免造成更大山區浩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