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拋

竹圍漁港 將填海造陸八公頃



摘錄自2008年6月7日自由時報桃園報導

桃園縣政府決定把竹圍漁港航道浚渫出來的土方棄置在北堤邊的海岸邊,如此一來可形成一塊填海造陸的新生地,預計7年後可填滿面積約8.8公頃。

竹圍漁港航道每隔一到兩年都要進行浚渫,挖除的土方約7萬立方米,過去都是載到外海海拋,但在海洋污染防治法立法通過後,土方就不能再海拋,雖然縣府改以在海岸邊用土方養灘,但又遭人批評污染海岸線。

縣府為解決此問題決定推動浚渫土方處置場計劃,將以1億4千餘萬元在竹圍漁港北堤北側與南崁溪出海口間設置土方處置場,以堤防圍起沙灘形成一處新生窪地,再把從航道浚渫出的土方棄置在窪地內,等於是填海造陸,而堤防工程預計明年底可完工,屆時這處窪地可容納約50萬立方米的土方。

 


發表時間: 週一, 2008-06-09 10:26 提交人: 陳誼芩

高雄港汙泥填海造陸 不再海拋



摘錄自2007年8月6日中時電子報高雄報導

高雄港務局將在第6貨櫃中心外海圍堤填方造陸110公頃,新生地將闢築港區聯絡道路等公共基礎工程,未來高雄港疏濬的汙泥將用來造陸,不再海拋汙染海域。

高雄港的淤沙的來源,大多來自海上漂沙,少部分來自河川沖積,以往高雄港疏濬的淤沙都海拋至12浬外海,但淤沙汙染海域,常引起在近海作業漁民的強烈反彈,第6貨櫃中心圍堤工程完工後,既可造陸又能解決高雄港淤泥海拋汙染海洋生態問題,還能節省港內汙泥海拋費用,一舉數得。

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共分3期開發,未來至少還有800至1000公頃以上的圍堤造陸闢港計畫,第2港口也將向外海外移約3浬,高雄港的港域面積將擴大,大部分面貌也隨之改變。

 

發表時間: 週一, 2007-08-06 16:27 提交人: 姚宜婷

因應倫敦公約 環保署修訂海拋廢棄物分類規定



本報訊

因應聯合國「防止傾倒廢物等物質污染海洋公約」(倫敦公約) 1996議定書生效,及國際上嚴格規範海拋物質的趨勢,環保署公告修訂海拋廢棄物分類規定,將7項許可海拋物質正面表列於海洋棄置物質分類中,並自本年11月2日起生效施行。環保署強調,目前核可海拋僅有港區污泥疏浚及味精醱酵母液2類,且任何海拋作業均需事先申請,違者將被判處刑期與罰金。


發表時間: 週四, 2006-11-02 12:46 提交人: 莫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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