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鎘汙染農地改種花 和美添美景摘錄自2008年5月28日中國時報和美報導 和美鎮鎘汙染農地,3年前開始進行土質改良等地質復原工作,但所種植的稻米,有的仍含有重金屬成分,為了確保食用品安全,過去都是由政府編列預算化驗後做成參考數據再銷毀,但這種方法對地利而言,並不是最好的方法,猶如荒地閒置。 最近健康食品巴西磨菇相當受歡迎,和美地區又有菇菌業者,提出利用巴西磨菇吸收重金屬的特性,希望能把廢棄的巴西磨菌包,放進已被鎘汙染農地,讓磨菇吸收重金屬以改善土質,而業者的廢棄菌包也有更好利用價值。 但日前由立委林滄敏邀請專家和農政單位開會,農政單位因擔心引發健康食品巴西磨菇的銷售問題,已表態不支持,因此從實務上來看,還是以種植花卉比較好,順便為過去縣府舉辦的花卉博覽會作永續經營,把彰化變成「花田城市」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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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週三, 2008-05-28 22:52 提交人: 苗元盈
宜蘭農地蓋農舍 環境遭嚴重破壞摘錄自2008年5月15日客家電視台宜蘭報導 宜蘭的三星因為氣候和水質優良而栽培出,台灣第一的三星蔥,但是現在三星有一種作物漸漸取代三星蔥,不斷的在三星的良田中增生,那就是豪華的農舍。三星鄉鄉長劉燉亮表示,「雪山隧道通車那年,申請農舍的有131間,去年96年有94間,雪山隧道通車之後,農舍的數量就增加了。」 三星鄉的農舍數量增加了,但是地方人口卻減少了,那麼是誰在買農舍住農舍?三星鄉鄉長劉燉亮表示,「雪隧通車以後農舍增加了,北部人來這邊買土地,他把農舍當作是假日休閒的度假別墅。
發表時間: 週五, 2008-05-16 09:52 提交人: 張雅惠
抗糧荒 農委會:休耕補償減半摘錄自2008年4月25日客家電視台報導 全球出現糧荒,農委會昨天宣布新的因應措施,實施已久的休耕補償制度,將有重大改變,擬調降長期休耕的土地給付,原本一年兩次休耕補助降為一次,形同補助金額減半,希望藉此活化八萬公頃休耕地,種植飼料玉米及其它糧食作物。 提高收購價格 降低休耕補助,這是農委會官員22日立法院,針對活化休耕地所提出的專案報告,希望能有效的鼓勵農民復耕,促進農地的有效利用。稻農邱啟貞表示,如果價錢好還是會去種田,為了生活還是要去做。 農民的回答很無奈,不過自1997年實施休耕政策以來,台灣每年就約有20幾萬公頃的農田申請休耕,現在為了減少休耕率促進農民復耕,而將休耕補助大幅降低,有學者擔心,政府的配套措施是否周延。
發表時間: 週六, 2008-04-26 10:51 提交人: 黃德宗
農地上種「房子」?!陳曼麗(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理事) 在立法院第6屆立法委員最後一個會期休會倒數前兩天,即2007年12月19日,有一個備受各界爭議的「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已在逕付二讀前進行朝野協商。結果雖然是沒有成功,但仍然是第7屆新會期大家需要特別關注的法案。 引起各界爭議的《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修正案,是關於農舍興建的基地面積限制從0.25公頃放寬為0.1公頃。如果依民間建地的概念,就是基地面積從750坪放寬到300坪。農地切割成小單位就可以興建農舍,未來我們將看到農地上種植的不再是稻米、蔬菜,而是一幢幢各式各樣的「農舍」。 台灣農業問題,在「楊儒門事件」之後,受到各界的關切。農業不再只是農民的事務,也是台灣人應思索的未來:我們還要繼續發展農業嗎?政府政策還有在照顧農業嗎?農地會成為土地開發的下一波目標嗎? 發表時間: 週六, 2008-03-01 05:00 提交人: 黃德宗
曾文溪河床垃圾起火 果樹遭殃摘錄自2008年1月12日聯合報台南報導 善化鎮溪尾大排與安定、麻豆交界處,2007年10月柯羅莎颱風豪雨水庫洩洪,曾文溪暴漲,大量漂流木和廢棄物沖毀河床內農田和果園,堆積如山的垃圾日前遭火劫,農民發現部分果樹遭波及很不滿,指責造成二度傷害很過分。 善化鎮公所主任祕書湯明卿11日說,經濟部水利署第6河川管理局先撥100萬元補助款委託清理垃圾,已完成招標作業,近日將以車輛載運到焚化爐處理,不會違規就地焚燒。日前果園主人到鄉公所反映,可能有人惡作劇或亂丟菸蒂,實在很不應該。 胡姓農民表示,柳橙、茂谷柑無法收成已夠慘了,想不到事後還遭火劫,雙重損失令人心痛。他懷疑整片垃圾燒得那麼乾淨,應該是有計畫的,但找不到對象也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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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週日, 2008-01-13 23:35 提交人: 張嘉欣
台灣農業的美麗與哀愁――談WTO與台灣農業 四之三作者:林惠嫻、陳慧媗、黃虹瑜、黃馨儀、賴美雪、駱書玉 台灣農民的怒吼――白米炸彈客楊儒門事件
抗議WTO 不惜以身試法 發表時間: 週日, 2007-12-23 05:10 提交人: 張文珊
我聞到了,濃濃的權力惡臭:評農發條例十八條之濫修作者:廖本全(台灣生態學會台北工作站主任、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 發表時間: 週三, 2007-12-19 10:27 提交人: 黃雅珠
當農地成為一種商品作者:楊儒門(農民權益工作者、文山社區大學講師) 對於農發條例第十八條修正案通過初審。贊成與反對的意見,都只著重在:修正前,允許建築面最小要在0.25公頃以上,而修正過後只要0.1頃。大家都談了很多,但是我想強調的是:這對農民有什麼影響? 當農民日子過得下去的時候,不管規定「二分半」才可以建房子,還是「一分」,這對農民來說,都不是什麼都大的問題,因為,他不會賣土地,賣袓產,賣掉賴以為生的家園。但是,農民在種植方面得不到溫飽或是應有的生活條件時,管你是改為一甲、十甲或是十坪、二十坪就可以建房子,對農民利益而言,完全沒有任何分別。 日子過不下去,才會走上出賣袓產的一途。那是所有對土地、家園有情感的人,最不願意見到的事情,其中的傷痛,並不是外界所能想像的。 發表時間: 週二, 2007-12-18 14:11 提交人: 陳誼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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