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賣場過多、水土保持與交通衝擊等問題而爭議多時的「大故宮計畫」,目前由台北市環保局進行第二階段環評程序,422地球日當天辦理現勘,並邀請居民參與;但由於出席環評委員僅3位,工程顧問公司資料準備不足,引發不滿;現場環保局承諾於下次公聽會前,秉持公開、參與原則,提供更完整資料以利溝通。
環評主辦機關由環保署換到北市 二度現勘
大故宮計畫於民國100年啟動、由國立故宮博物院主導,預計8年開發新館2.2公頃、藝文園區4.8公頃,總開發面積7公頃,總經費高達222億元新台幣。其二階環評審查因遇去年環保署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環評主管機關層級改以開發行為類別認定,文教類別由所在地方政府主審,自今年1月3日生效,移交台北市政府環保局續審。
3月17日舉辦環評前第一次現地勘查,因訂在非假日時間排除了公民參與引發居民強烈抗議,並極力爭取二次現勘,擇於今(22)日上午再次辦理。二次現勘有別於第一次著重大故宮計畫概況及基地現況簡報,則以民團提出的替代方案為主,勘查衛勤學校、至善園、第二展覽區(圖書文獻大樓)、第一行政大樓、創意工坊、第一展覽區(正館展場)、正館前廣場等處,討論回歸展場使用之可行性。
配合部分館舍開放時間不得不於上班日進行現勘,然僅三位環評委員出席,對此,民陣士林工作站主任周佳君亦先表達抗議;而現勘過程中,民團數度不滿開發單位(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含糊其詞、圖面說明準備不夠充分;環保局副局長蔡玲儀表示為秉持資訊公開、公眾參與原則,承諾要求開發單位蒐集現場意見,於下次公聽會前,提供書面回覆、空拍、正館內照片、套圖對照等資料,以利溝通。
(左)民陣士林工作站主任周佳君、(右)台北市環保局副局長蔡玲儀。攝影:林倩如。
世界地球日 呼籲生態綠地保留
首站衛勤學校,即故宮藝文特區預定地。民間團體要求入內繞行一圈,以釐清新建築的設計與位置、對周邊民宅的影響、對景觀氣候生態的影響、河道安全、交通替代方案等規劃。居民連番提出質疑,尤其針對交通動線設計、大小客車停車場、空污、噪音等衝突爭論不休,士林區臨溪里長郭肇富更表示,堅持反對大故宮計畫,預告近期會再安排第三次里民說明會,拜託大家務必踴躍參加。
大雙溪好土聯盟發起人練燕村說,今天是地球日,全世界都在提倡環境保護,故宮卻大肆破壞生態,這麼一片大好綠地10多年來少有擾動,以後因為開發就要消失了,原有3.16公頃面積將減少2/3僅餘0.8公頃,使地表增溫2°C;且區內70棵龍柏已有6棵傾倒、無人聞問,令人懷疑故宮護育樹木的積極性;替代方案建議在此新建行政大樓、圖書館、餐廳、賣場等等,把正館周邊所有不具備實質展覽功能的營運使用項目轉移過來,將衛勤學校保留作為生態園區和研習教室。她補充,現也將該區提報文化景觀當中。
周佳君並指出,特區與「至善天下」之間設有30公尺緩衝綠廊,和力行街民宅卻是包括人行道、分隔島共30公尺,分配上明顯不公平。
士林區臨溪里長郭肇富表示,堅持反對大故宮計畫。攝影:林倩如。
原有空間變成新展場
接著到至善園,民團建議可作為入館參觀準備區,像發放佩戴耳機,避免正館的擁擠。循著林蔭步道,拾階走上第二站圖書文獻大樓、第一行政大樓、創意工坊,以了解、確認內部空間使用現況。練燕村表示,第二展覽區長期外借展覽或上鎖,上次檔期已是去年8月閒置迄今,應先回歸成常設展覽場地;圖書館蚊子館大家都看到了,有幾個人在用?國家資源公民均有共同監督的權利。
再比如晶華飯店BOT案雖然2030年才到期,但為符合全民最大利益,政府亦可提前解約收回、規劃整建為展場,幾乎是故宮內部員工使用的創意工坊也應一併整合設計。周佳君進一步說明,世曦是解釋坪數、載重、高度各方面,第二展覽區及行政大樓很難整修使用;可不管結構做補強、或即便整個打掉重建的費用,都絕對比222億元少,她向準故宮院長林正儀喊話,希望院長深入理解大故宮計畫的浮誇和不可行之處,儘早喊卡,勿投入無謂的環評行政資源。
林蔭步道旁的茄苳,極可能因工程遭慘除。攝影:林倩如。
正館動線改善 新館憂深開挖
第三站正館展場─動線不佳乃最大的問題。民團建議,包括2F停雲書店增闢入口、3F故宮三寶改變原有位處廊間動線的陳設位置、4F三希堂茶館重新改裝成瓷器、銅器、織品展間(去年8月後閒置至今)等等規劃方案,均可有效疏導參觀人流。而B1賣場也可另地移置,重點在集中、擴大正館之館藏空間。
最後第四站正館前廣場,俯瞰新館預定地,居民特別擔心工程深開挖19公尺,恐危及國寶文物保存並擾動邊坡。練燕村提醒開發單位,故宮建築本體與廣場景觀一體設計,是全民的公共財,已向文化局提報園區為文化景觀和樹保列冊。雖然世曦表示,牌樓、華表、樹木等會移置再復舊,然勢必面目全非,民團呼籲故宮當捍衛文資價值。
周佳君強調,故宮屬國家級的文化建設,實應回到中央進行環評審議方合乎制度,希望台北市環保局、故宮能善盡社會責任,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4點「但經開發單位及有管轄權主管機關之同意,亦得由原管轄主管機關繼續辦理至完成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或評估書認可後,後續監督及變更再移送有管轄權主管機關辦理」,將大故宮二階環評一案退回環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