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一年多,針對「南星計畫」自由貿易港區第二期開發案,環署7日再次舉行二階環評的範疇界定會議。由於去(2016)年11月行政院長林全與高雄市長陳菊許下承諾,在遷村前不會新增污染、會盡量改善環境;但如今遷村進度未明,環評程序又重啟,因此在審查過程中,整個南星計畫的爭議又全浮上檯面爭論。
此案為自貿港二期,開發單位為台灣港務公司,計畫將填築完成的海埔新生地開發為倉儲用地、綠地和停車場等,引進物流倉儲業,內廠商將主要從事貿易、倉儲、物流、組裝及簡易加工轉外銷。雖然港務公司指出此案為倉儲、物流為主,提供拆併櫃、倉儲、物流、貨櫃集散等使用,皆屬低污染事業。但對當地大林蒲居民而言,三面已遭各種工業包圍,唯一的喘息空間就剩下這個面海的西南,「不要再開發了!」要健康婆婆媽媽團高雄團長洪秀菊要求,保留作綠地就好。
面對開發單位指出,若是不開發此案,運輸車輛往返港區與區外,將每年增加油耗、空污,對能源損耗、交通噪音、交通流量等環境負荷。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批,港務公司這樣說,讓他覺得此案已經被一期綁架,是陷反對的居民於不義。環評委員王文誠也認為,可以理解居民的心情,他們已經承受太多污染,現在當然對於大小開發都有意見,他認為在遷村定案前,應該先暫緩討論此案。
擔任小組召集人的環評委員劉希平表示,雖然林全、陳菊已經有所承諾,但環評是屬於事前評估,還是可以先準備,之後的政策到底要不要繼續這個開發案,也不是在環評能決定這個政策的,還是希望先讓環評程序繼續。他也表示,將爭取到現地探勘、甚至審查會議在當地進行,他也將自己再去看一次當地現況。
在港務公司簡報前,環團提出「程序問題」,花一個多小時討論一年多前第一次範疇界定會議的爭論──基地內的「灰渣衛生掩埋場」到底是否完工。雖然港務公司提出高雄市府公文,證明已經完成填平與封閉,但當地居民與環團卻表示,當地分明還有魚塭存在,質疑起該份公文,並要求高市府提出完工證明、環署實地現勘,在確認此事前,不該繼續審查;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陳椒華建議「把它退件啊。」
但環署綜計處主張,範疇界定會議只是在「出題目」,要求開發單位在二階環評中必須提出什麼資料與調查,也沒有准駁的權力;因此,該灰渣掩埋場是否完工,與範疇界定並無關係,可以要求開發單位在二階環評時提出相關證明,但不能為此卡住範疇界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