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地富」變更對照初審過關 業者:這次真的要動工了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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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地富」變更對照初審過關 業者:這次真的要動工了

2018年02月12日
本報2018年2月12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署12日中午舉行台東成功鎮「滿地富」遊樂區變更內容對照表第三次初審。此次變更是由於調整基地範圍與配置,面對過去部分土地用地編定問題造成開發延宕,業者提出無償提供數筆土地作為保安用地作解,開發面積因此小幅下修,小組以「對環境影響輕微」建議通過此案。

業者表示,此案通過後,他們將去申請興辦事業計畫,完成後「這次真的要動工了。」

滿地富

調整基地範圍、面積、配置,滿地富變更內容對照表案初審過關。取自環評書件。

此案在2002年通過環評,至今已過了十多年,也是眾多遭抨擊過時的東海岸老案之一,不過由於業者這幾年陸續有進行水保等整地工程,因此不受環評法第16-1條,規定取得開發許可三年未實施開發行為應提環差報告的規定,只需進行變更內容對照表。

長期關注東海岸開發問題的環團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質疑滿地富以無償撥用部分國土保安、水利用地,給東管處道路工程使用的作法,雖然以縮減遊憩用地面積補足、水利用地因此略增、整體開發面積略減,但業者給出的土地,過去早已因開路而移除樹木,保安功能已大不如前。

且比起前述問題,他們更對此案拖了10多年,環境現況也大不相同,卻只需進行變更內容對照表,提出這樣無法實際呈現相關環境現狀,更無法評估實際的環境衝擊。

地球公民基金會詹壹雯認為,「滿地富」2002年通過環評,但2005年《原住民族基本法》、2015年《海岸管理法》陸續完成。此案只隔著一條路就緊鄰海岸,更預定會是未來將依照海岸法公告的保護區,應該先讓海管會審查區位適不適合,再談環評,退而求其次,也應該找主管海岸的營建署一起聯席審查。地公顧問蔡中岳亦指出,先前同樣是東海岸老案的杉原棕櫚案,這個前車之鑒,因為沒有進行原民諮詢同意,環評跑完仍是遭行政院暫停。而目前東海岸開發政策環評正在進行中,不應該在這個時候放行滿地富案。

環境資訊協會志工黃苑蓉指出,基翬當地發現「福爾摩沙偽絲珊瑚」,直到去年才獲得公告,相關保護對策都還沒有出爐。但基翬除了滿地富,還有寶盛。兩個大型開發案,相加起來也是20多公頃,恐怕衝擊未來發展生態旅遊的可能性,再者,該海岸仍是當地居民日常採集的所在,雖然看起來沒有什麼設施,但是對居民來說,他們需要的就是乾淨的海岸,「不想要破壞環境的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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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