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仲裁結果 2020.10.24環境團體聯合聲明稿
今(24)日違法飯店台東美麗灣渡假村的解約仲裁結果出爐,裁定駁回業者要求的12.1億損害賠償,但卻要求台東縣政府支付6.29億元買回建築物,環境團體發表聯合聲明,對此深表質疑,要求資訊公開。一個違法應拆除的建築物須由國庫6.29億買回,就意味著這個離譜事件,不僅犧牲海岸環境及人民權益,更將財團業者自己造成的金錢損失,轉嫁由全國納稅人來承擔。我們提出兩大訴求:
仲裁資訊應公開
6.29億元鉅款來自國庫,此案仲裁過程若有造假或瑕疵,將嚴重損害全國納稅人權益。因此,仲裁判斷書內容,特別是美麗灣建築物價值鑑定的結果,應公開接受大眾審視,確認全案過程公正客觀,以及縣府與業者雙方沒有放水打假球嫌疑。
拆除美麗灣
台東縣政府是違法破壞海灘的結構共犯,應扛起接下來最艱難的任務,立即展開方案評估與研究,拆除逐漸腐朽的違法建築,復原已被傷害的自然沙灘與水下生態,將杉原海水浴場還給台東人。
追究過錯與釐清責任,是為了確保社會正義,但我們長遠關切的,還是如何恢復沙灘,因此針對饒慶玲縣長今日聲明「還海於民」之大方向,原則予以支持肯定,同步也將展開嚴密監督。本案從2004年起,經歷徐慶元、賴順賢、鄺麗貞、黃健庭等四位縣長,2018年饒縣長上任時,本案已進入解約求償的仲裁程序,舊政權的荒謬錯誤無可挽救,但若新的縣府團隊能運用資源得當,讓美麗灣鬧劇落幕,將可翻轉劣勢,創造永續價值。高度仰賴觀光產業的台東,絕不能失去東海岸最美沙灘——杉原海水浴場,因此追究責任之外,如何在不影響海灘環境的前提下,將建築物拆除,恢復沙灘環境,將是台東及全民關注重點,我們將強力督促台東縣府落實今日的口號,將杉原灣還給人民。
我們同時也向蔡政府喊話,既然行政院持續祭出「向海致敬」、「前瞻計畫(恢復自然海岸)」等多項愛海政策,更應在經費及技術上協助台東縣府突破重重困難,由於前瞻經費中「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項目包含恢復自然海岸,台東縣府應比照新北市政府「老梅、中角及永興漁港移除計畫」的模式,向中央爭取拆除預算及恢復自然海灘的經驗指導。杉原灣不僅是台東人的,也是全台灣人民最珍貴的共有資產,中央及地方政府都不能無視這個重要海岸景觀上的巨大瘡疤。
※ 連署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台灣環境保護保聯盟台東分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