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今年開徵碳費,首次進帳近50億。環境部表示下一步將試行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制度(ETS),環境部長彭啟明指出,目前已有18家企業自願於今年底先試用台版ETS的交易平台,包括台積電、台電、中鋼等碳排前段班,預計2028年開始試行ETS制度。台灣氣候行動網絡(TCAN)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認為,政府在啟動ETS試行前,應先確保現行碳費制度及徵收對象已獲核定的自主減量計畫維持不變。

環境部:導入ETS更能接軌國際市場
環境部昨(15)日舉辦「台灣碳定價的下一步」記者會,宣布台灣碳權交易所與歐洲能源交易所(EEX)合作建置的試行交易平台將於11月底上線,並預計2028年開始試行台版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制度(ETS)。環境部表示,試行是提前讓企業熟悉履約操作。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台灣導入ETS,是希望加速接軌國際並落實永續金融。相較於目前固定費率的碳費,ETS與市場經濟聯動,較能反映真實減碳成本,「事實上,我們知道減碳1噸的成本可能都是3000元到6000元以上。」
台灣目前的碳費是針對企業「每1噸排放」定價收費,約每噸300元;而ETS是政府設定排放總量並核配部分免費額度,企業只需針對超額排放的部分負擔碳價。環境部規劃2028年試行碳費與ETS雙軌並行,並且依試行階段的狀況評估未來是否擴大納管或強制實施ETS。
ETS平台試行首波針對占列管碳費約八成排放量的18家企業,但不涉及真實付費購買排放配額。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強調,「碳費制度會持續到2030年。」ETS會從試行開始,不會重複對同1噸碳既收碳費又做ETS。

環團聲明:ETS試行應先確保現行碳費制度效益不變
環境部顧問、德國排放交易專家蘭德格瑞柏(Jürgen Landgrebe)分享,歐盟實施ETS初期,曾有長達10年配額過量導致碳價暴跌的經驗,直到後來收緊總量上限,碳價才穩定在每噸約70歐元,且近20年歐盟已減碳逾50%。他建議台灣推動ETS時落實公民與產業溝通,以最低的經濟成本驅動企業投資創新減碳技術。
蘭德格瑞柏指出,碳費無法跨國扣抵,而ETS具備總量與碳權屬性,更有機會推動跨國碳市場連結。ETS的拍賣配額收益挹注轉型基金,更可以帶動民間資本,投入CCUS(碳捕捉、利用與封存 )這樣的前瞻減碳技術。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TCAN)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發布聲明,認為政府在啟動ETS試行前應先承諾,確保2030年之前,現行碳費制度及徵收對象已獲核定的自主減量計畫維持不變。
環團亦指出,ETS制度應與台灣的國家自定貢獻(NDC)及2050年淨零目標路徑一致,而非只是建立碳交易市場。此外,為了確保市場形成有效的碳價訊號,正式實施時碳價應達每噸1200至1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