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台灣海洋 設立保護區、深化在地參與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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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台灣海洋 設立保護區、深化在地參與

2010年10月01日
本報2010年10月1日台北訊,詹嘉紋報導

蔚藍海岸、逐浪踏沙是否只得見於電影及國外度假勝地?台灣四面環海,擁有豐富海洋資源,未發展出海洋文化,反而有「懼海」傾向。全球氣候變遷影響下,台灣面臨嚴峻的環境考驗,沿岸漁獲耗竭、污染等問題皆突顯了不夠重視海洋保育的後果。而幾年來,許多學者提出劃設海洋保護區、維持生物多樣性的補救方法,但還需透過哪些配套措施,才能達到永續海洋的目標?

由荒野保護協會、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台灣海洋環境教育推廣協會等環保團體共同發起「2010海洋保育論壇」,昨天(9/30)在台北市青年志工中心舉辦,邀集了公部門、學者與在地團體參與。論壇分兩階段,上午為海洋保護區議題專題分享,下午則採「世界咖啡館」會談方式,讓與會者能充分討論,期盼能將海洋保護區的概念落實在目前的海洋相關議題,形成明確的海洋保育行動方案。

海域管理未納國土計畫 開發踩模糊地帶

相較於山林,台灣的海洋保育長期處於弱勢,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員鄭明修即在2008年表示海洋保育尚落後陸上至少20年。而檢討國家整體海洋政策時,可以發現《海岸法》延宕10數年仍未通過,目前仍處於草案階段。營建署副組長林秉勛在報告海案保護政策及法令時,則指出現行的國土計畫並未包含海域治理,但縣市政府最快會在2年內,劃定海域保護區的土地使用。

而在《海岸法》通過前,則以《永續海岸整體發展方案》為原則,不再興建漁港、海岸公路,並限制海埔地的開發。對於目前引起極大爭議的國光石化開發濁水溪海埔地一案,林秉勛表示,因國光石化是在《永續海岸整體發展方案》定案前提出申請,故不受此限。

保護區限制多易遭反彈 融入社區、經營管理成重點

海洋保護區的經營管理方法 (李政諦教授)劃設保護區是否真能有效保育生態、促進地方永續發展?中山大學海洋事務研究所教授李政諦認為,保護區雖以促進、保護全民福祉為名,但實際上有其主要利害關係者。因此在設立保護區時,常會產生衝突。如金門國家公園受到當地居民極大反彈,就是因為限制太多,這也不準蓋、那也不準蓋,斷了居民生計。

若要彰顯保護區功能,則需經過管理、協調,透過社區培力、訓練,讓居民擁有自我組織的能力,利用海洋資源發展觀光產業的同時,也能做在地守護,如此才能達到設立保護區的效果。李政諦說:「這是光靠政府政令規範無法達到的效果。」。民間組織、NGO可在社區營造、環境教育多多著力。

台灣海洋保護區的機會點

而所謂的保護區不是隨便畫畫,李政諦說:「首先要釐清保護標的。」因保護區是一種空間上的作為,維護棲地完整的同時,也保護了海洋生態系。他舉例說,清明節前後,有種大黃魚會迴游至白海豚棲地繁殖,若保護了白海豚棲地,等於也是保全了大黃魚的生命。故在設立海洋保護區前,先做好基礎生態調查,找出欲保護的標的。或尋求與國際結合,串連成保護區網絡,都是台灣成立海洋保護區可以把握的機會點。

作者

詹嘉紋

可能帶有天王星人血統,對地球人感到既好奇又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