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不斷的美麗灣渡假村違法開發,雖然遭到最高法院判決環評無效、台東縣府也發函要求停工,但卻至今懸宕未解。繼去年「不要告別東海岸夏日晚會」,今年有更多的民眾與藝人加入守護東海岸行列,將在7/21-29再度於杉原沙灘,舉行沒有燈光、沒有特效、表演者自願參與,只有海的「沙灘、海洋、Fudafudak─永遠的天堂」音樂會與文件展。
重頭戲音樂盛會在7/28(六)下午四點開始,預計輪番上陣的歌手有:歌手巴奈&那布、達卡鬧、龍哥、阿發、部落美男子、小魯凱樂團、阿里要+拉沃與朋友們、阿洛‧卡力亭‧巴奇辣、瘦皮猴、屋塔樂團、拷秋勤、吳志寧、ciacia何欣穂+奇哥、王榆鈞、黑妞、輕鬆玩+Pia、美乃滋、DJ 安智、台東震天宮駕前官將首、羽擊舞藝術,等超過20組藝人,甫奪下三座金曲獎的以莉高露更將帶著身孕上陣,堪稱東海岸最華麗的演出陣容。
雖然今年1月,美麗灣大違建環評無效定讞,成為台灣史上第一件公民訴訟的勝利,但走調的沙灘尚來不及恢復原貌,財團與縣府在6月緊接著聯手推出解套環評戲碼。民間除了在體制內監督環評程序並且持續控訴不正義的環評外,也決定繼去年同地點的千人牽手吼海洋活動後,再次以音樂、藝術、行動,集體宣誓,拒絕告別東海岸。而反美麗灣文件展將展出美麗灣一案八年多來的相關資訊,供民眾完整瞭解事件始末。
23日上午,包括張懸等藝人與民間團體,頂著台東的豔陽,一起在沙灘上宣佈活動展開,希望藉由音樂會與文件展,希望更多人理解美麗灣事件。
都蘭部落的頭目,巴奈‧達力功以傳統儀式做祈福,他認為東海岸本來就是阿美族的傳統領域,而世代居住在海岸旁的阿美族是這塊土地的主人,但許多開發案卻沒有經過當地族人的討論、同意就貿然進行,並且為了使開發順利,業主不昔透過金錢、權力撕裂部落的情感,反覆操做這些手段製造衝突,是族人最傷心的事。巴奈頭目以阿美族語對大家宣示,「Fudafudak,是我們認識的杉原灣,是阿美族世代居住的地方,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不容侵犯,不願見部落被撕裂,希望大家來看看這些展覽,真正認識美麗灣渡假村與杉原海岸的事件。」
日前自力舉辦環境議題徵文的創作歌手張懸,也特別趕到台東聲援,其實除了徵文外,張懸在近期發片的演出中,也一再訴說著感性追求人權與愛著土地的真正實踐,更再三提及反美麗灣之議題。張懸表示:「台東很美,期待大家一起尋找在生命中關心的生活及環境相關問題,思考希望能留下什麼?不希望失去什麼?台灣有許多環境根本不需要開放,反而需要政府大力維護。」
國際知名歌手,同時也身為反反反行動聯盟成員的巴奈‧庫穗表示:「美麗灣是台灣史上重要不公義的案子。」她強調,這場音樂會除了讓參與者可以自由進出在這沙灘,不收取任何費用外,演出的音樂人也分文不取的自願而唱,單純因為摯愛這片純粹的沙灘與海,所以前來用音樂聲援。「用我們熟悉的音樂、展演來抵抗這違法的怪物」,巴奈如此為台東在地音樂人、藝術家決定持續站出來對抗美麗灣渡假村,捍衛這片海洋的生存權的行為下註腳。
2011全國創意官將首第一名的台東震天宮駕前官將首,這群在地青年也在沙灘上以神祕華麗的民俗藝陣,展現出文化的生命力,用宗教與藝術表達出守護沙灘的決心。
而上周在台北的記者會中,FIR樂團的飛、董事長樂團、歌手何欣穗(Ciacia)都出面呼籲樂迷一起關心這個事件,並到台東實地看看,也參加這系列的音樂會及文件展。知名音樂人李宗盛更強調,「發展絕對不只有蓋房子,若只有建設房子,那是種落後的思維,希望大家一起守護家鄉!」
「沙灘、海洋、Fudafudak─永遠的天堂」音樂會在7/28(六)下午四點開始,預計輪番上陣的歌手有:歌手巴奈&那布、以莉高露、達卡鬧、龍哥、阿發、部落美男子、小魯凱樂團、阿里要+拉沃與朋友們、阿洛‧卡力亭‧巴奇辣、瘦皮猴、屋塔樂團、拷秋勤、吳志寧、ciacia何欣穂+奇哥、王榆鈞、黑妞、輕鬆玩+Pia、美乃滋、DJ 安智、台東震天宮駕前官將首、羽擊舞藝術…等超過20組藝人。
音樂會同時也安排了名人開講,包括環保律師詹順貴、環保聯盟台東分會劉烱錫、花蓮東華大學陳毅鋒、環境資訊協會孫秀如、專欄作家張鐵志、原住民詩人莫那能…等人,都將到沙灘與民眾一起構想杉原灣的未來。
BOX美麗灣渡假村爭議大事記摘要
93年 |
業者向台東縣政府申請杉原海水浴場投資經營權,並由原本的海水浴場變成旅館(美麗灣渡假村),開發面積合計59,956平方公尺,以BOT方式設定地上權50年。 |
94年 |
分割開發面積,以規避環境影響評估:美麗灣公司向台東縣政府提出土地合併與分割案,台東縣政府回函同意把一塊約0.997公頃的建築基地與其他土地分割出來,並認定開發面積是0.997公頃,而非合約上的59,956平方公尺,以至不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法定開發面積達1公頃以上才需進行環評。) |
94年10月 |
業者取得建照,開始施工。有多次擴張規模,及多次違反水土保持計劃被開罰。 |
「環 評 程 序」 開 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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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計劃擴大開發面積,以擴建規劃別墅區增加開發範圍為由,業者首度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開發面積59,956平方公尺(環評變成只是為業者擴大開發規模背書的工具!) |
96年 |
第一次環評會審查結論即要求美麗灣應先停工、罰款。理由為未先環評即先行施工,工地現場不合乎作業規範,嚴重破壞環境。然縣府堅持工程合法,僅開罰30萬。 |
96年 |
環保署認定此開發案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7月9日環保署說明『本案開發面積應包括旅館主體建物及所有戶外設施,不可分隔,面積應合併計算』,並認定『目前施工情形,已違反環境評估法規定(環評通過前不可動工),處新台幣30萬以上150萬以下罰鍰,並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 |
「建 照 無 效」 訴 訟 開 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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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8月 |
公民團體提出「建照無效」的行政訴訟。 |
96年8月 |
持續違反水土保持計劃:8月21日第二次環評會議中,環評委員提到美麗灣公司違反水土保持計畫的情形仍未改正。 |
96年10月 |
10月1日,因環評爭議被要求停工(然而實際上仍陸續進行工程)。 |
97年 |
行政法院判決美麗灣渡假村因未經環評程序,建照無效:1月23日判決主文:「台東縣政府應命美麗灣渡假村停止開發行為」(台灣史上第一件勝利的環境公民訴訟) |
97年 |
環評通過:新一屆環委進行第5次審查,作成「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之結論。 |
「環 評 無 效」 訴 訟 開 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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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公民團體提出「環評無效」訴訟。 |
98年 |
8月份,行政法院判決美麗灣『環評無效』。 |
99年 |
9月7日,高等行政法院裁決「建照無效」,判令『臺東縣政府應令美麗灣渡假村停止開發行為』。 |
99年 |
台東縣政府無視法院判決,仍發給業者建築與使用執照:美麗灣公司於99年7月21日申請建造執照,台東縣政府於99年8月11日核發建照。(按97年1月23日之判決,美麗灣應停止開發行為)並於9月21日核發使用執照。 |
101年1月 |
19日,高雄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定讞「環評無效」。 |
101年2月 |
4日,台東縣政府發停工函給美麗灣。23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令『臺東縣政府應令美麗灣渡假村停止開發行為』。(但實際上仍持續裝潢準備營業) |
「環 評 程 序」 重 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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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6月 |
美麗灣公司重新提送環評報告,2日,台東縣環保局召開第六次「美麗灣渡假村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得到「補件再審」結論。(裝潢準備營業仍未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