餿油問題再爆發,市佔率五成的頂新集團正義油品摻賣餿油,連公認的安心食品最後防線的義美產品也中標,阿基師也再一次道歉;從2011年以來,接連爆發摻塑化劑的手搖杯、毒澱粉、沒有米的米粉、假油、餿油…,一連串的風波,再再顯示台灣的食安落後,難以跟上有心人士日益翻新的偽劣手法,不僅一般消費者難分真假,毫無自保之力,連應是對食用油品質把關最專業的食品業者與政府衛生機關,也無能為力。
30年前,餿水油風暴時,當時追蹤公害問題的記者楊憲宏,比對美國公共衛生政策發展史,直指台灣食安水準晚了美國80年。今昔對照,當年所指出的問題,從主管機關、廠商到民眾等層面,如今竟仍似曾相識,那麼,今日的台灣的食安水準豈不落後百年以上?
可議的是,當連大廠信用都破產、GMP標章把關能力破功之時,除了少數店家,出事廠商一一喊冤,似乎身為食品產業的一員,卻無能交代食材來源的安全性,是可以被接受與體諒的?
可恨的是,一波波牽連重大的食安事件,檢調與司法仍提不出符合比例的重懲手段,反而是對出事大廠,從輕發落。
可悲的是,除了「一分錢一分貨」、「不要錢的最貴」等一般性原則,拒吃抵制已經出包的產品和店家,做為一名消費者,到底應該要怎麼辦,才能避免誤踩地雷,似乎束手無策?
至少,讓大眾健康與權益犧牲的有價值吧。民眾自覺,「自己的肚子自己救」,是個人層面起碼能做的,三十多年前多氯聯苯中毒事件,促成消費者意識啟蒙並催生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日民間社會能量充沛更勝以往,團結自覺的條件理應更為成熟。例如,從最早的「共同購買」理念演變而來的主婦聯盟合作社,和主婦聯盟基金會正推動「綠食育」,從教育著手,推動符合環保、永續與正義意涵的飲食實踐;又如從台中「合樸農學市集」發端的友善環境小農市集串連平台,從拉近消費端與生產端著手,破除將飲食活動視為單純「消費」的舊觀念;又如本報和上下游新聞市集等,從自己做媒體出發,報導、傳遞友善土地與健康的生產者故事,提供消費者更多選項……
不過,鼓勵個人層面的自主自覺,絕不等同於卸除廠商和政府應負的責任;反而是每個身為納稅的一份子,都不輕易讓渡其權利,督促結構面不斷革新與進步。包括加強執法能力與能量、促進食品產業鏈透明度、締造第三方監督與公共監督的平台等從源頭鞏固食安的機制,絕對是業者與政府無可迴避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