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想知道 海洋垃圾哪來的?
海洋廢棄物遍布各大洋和海岸地區,將是沿海國家面臨最難解的課題之一,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2011年通過Honolulu Strategy,建議各國應採取措施因應。相對於國際積極監控與管理海洋垃圾,台灣較缺乏海洋垃圾的監測,未統計種類或來源,加上海岸管理單位眾多,難以制訂或評估源頭管制之成效。
目前僅有台灣黑潮文教基金會、荒野保護協會和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等多個團體在2010年成立台灣清淨海洋行動聯盟(Taiwan Ocean Cleanup Alliance ,TOCA),建立海洋垃圾監測資料庫。
本次針對台灣人口密度最高的北部海岸,調查海洋垃圾數量和組成,分析季節、潮別、地點與地型的差異,希望提出實際管理建議。研究地點包括白沙灣、金沙灣、尖子鹿、龍洞、淡水漁港和澳底漁港等6個地點,分別有沙岸、岩岸、漁港等3種地形,分層隨機抽樣選取利用穿越線調查法估計垃圾密度(item/m2),調查時間為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分為四季,每季按大小潮過後24小時內各調查一次。
地點、季節,垃圾組成大不同
垃圾觀測和分類參考ICC標準,分為5大類:海岸及遊憩行為、吸菸行為、船舶及漁業行為、傾倒和醫療用品,包含塑膠(塑膠袋、杯等)、紙類(紙袋、鋁箔包、菸蒂)、保麗龍(免洗餐具、漁業用品)、金屬(鐵鋁罐、電池等)、玻璃、橡膠、布料與尼龍(衣服、漁網、漁線)和其他等共8類57項。
以地點來看,尖子鹿垃圾密度最高,每3平方公尺就有1件垃圾,淡水漁港最低,約44平方公尺有1件垃圾,而尖子鹿明顯高於其他地點。岩岸垃圾量也明顯高於沙岸及漁港。
不同季節情況垃圾情況也不同,秋季最多,大約3平方公尺就有1件垃圾,春季最少,10平方公尺有1件垃圾。同時我們也觀察到,大潮時垃圾較多,4平方公尺1件,小潮則是7平方公尺1件。
垃圾成分大解密
塑膠最多,佔71.84% ,依序為保麗龍8.17%、尼龍類5.44%、紙類5.37%、橡膠5.06%。塑膠碎片是最常見的垃圾種類,33.58%的垃圾都是塑膠碎片,瓶蓋次之13.34%,依序為漁業用保麗龍6.30%、菸蒂6.01%、繩子4.08%和塑膠袋3.82%。
垃圾從哪裡來的呢?細究垃圾來源,以海岸與遊憩行為(作者使用的垃圾分類是依照ICC表格,
不同的地點垃圾來源和組成也不同,例如:金沙灣的遊憩類比例最高(80.7%),龍洞灣的漁業行為最高(44%),至於菸品則是在淡水漁港(28.3%)及澳底漁港(22.94%)較高。
沙岸最常見遊憩類垃圾,達79.2%。漁業垃圾在岩岸較多 (30.9%),抽菸行為帶來的垃圾則較常見於漁港及沙岸(25.6% 及18.1%)。
在本次的調查中,我們發現尖子鹿及岩岸地型垃圾較多。推測是因為尖子鹿清理頻度較其他地點低,一個月僅清理一次。而保麗龍等垃圾容易卡在岩石空隙不易清除,而岩岸地形也易吸引釣客前往,導致岩岸地形容易留置垃圾且難清理。
瓶蓋也要一起回收
調查顯示垃圾組成71.84%為塑膠,可能因為其方便、用途廣且不易分解,指出塑膠應是首要推動減量項目。目前推估台灣每年塑膠袋使用量約10.5萬噸,免洗餐具量為5.9萬公噸。環保署自2002年起推行限制購物用塑膠袋和塑膠類免洗餐具使用,至2005年塑膠袋數減少58.34%,塑膠免洗餐具用量減少86%,民眾自備購物袋比例達71.7%,倘限塑政策與自備環保杯等措施能夠有效推行,應該能夠降低海洋垃圾量。
此外,瓶蓋(13.08%)數量為單一品項中中的第二名,是寶特瓶(2.23%)及塑膠飲料瓶(2.09%)的2-3倍。台灣95%的寶特瓶被回收,卻有一半的回收寶特瓶無瓶蓋,顯示政府部門應加強宣達寶特瓶蓋回收觀念或編列回收獎金鼓勵連瓶蓋回收。
海岸遊憩,只帶走照片、回憶和垃圾!
垃圾來源主要為海岸遊憩與日常生活,達75.48%,高於全球的68.16% ,也遠高台灣ICC 2012年的平均值66.29%。可能因為台灣北部區域遊憩人數龐大,每年旅遊人次達數百萬人次,導致遊憩類垃圾為此區主要垃圾。
許多遊客攜帶飲食和遊憩設備,未經過妥善處置,而北部地區近年來又頻繁辦理海洋音樂祭等活動,往往在數天活動內製造數百噸垃圾,極可能在疏忽下漂向大海。教育宣導始終是最有力的方法,除了中小學納入海洋環境教育課程,向大眾倡導Leave No Trace之概念,活動主辦單位也應提醒大眾遊憩時正確對待環境的態度。
政府可以怎麼做
除了日常生活和遊憩垃圾,16.1%為廢棄漁具,比例相當高,且龍洞比例更高達44%。
台灣沿近海船舶粗估約2萬艘,每年產生的漁業廢棄物數量相當龐大,然而目前卻沒有漁具回收策略或措施!相較其他國家,美、日、韓採取教育漁民、改善港口垃圾處理設備、利用非塑膠餌料箱和漁網回收計畫,希望減少漁業垃圾。夏威夷自2002年展開Nets-To-Energy計畫,希望將海洋垃圾轉換為電力,透過產業參與而減少政府支出。美國NOAA自2008年與民間合作,執行Fishing for energy program,提供場地讓漁民放置廢棄漁具,作為再生能源和金屬回收。
韓國自2003年起執行廢棄漁具收購,發放給漁民40-200公升的麻袋,裝滿繳回時,可獲得4-20美元的獎勵,日本補助漁民回收廢棄漁具部分運送成本,並自2013起將回收漁具轉換為漁業加工烘乾機燃料。
近年農委會曾委託民間團體清除近海礁區覆網,亦有民間團體或民眾自發清除海底垃圾,然人力物力有限,成效並不足。而岩岸地區仍有相當比例之廢棄漁具。雖然要求漁民回收漁具可能耗時且壓縮船艙空間,透過教育使漁民瞭解其重要性,並由漁業署獎勵漁民回收廢棄漁具,環保署開發或引進技術,將其製成再生能源,則可一舉數得。
長期監測不可少
此次研究是台灣首次針對不同地形、季節、潮別進行系統性調查分析,發現岩岸地形垃圾多樣化且數量最高,遊憩類及漁具類數量較高,塑膠類及紙類比例最高。沙岸以及漁港則因為清理頻度高且清理難度低所以垃圾數量較低。然而我們依舊缺乏對於海洋垃圾的持續關注,參考美韓等國作法,可運用現有水試所研究船和海巡署巡護船等公務船,配合現行公務,在周遭海域調查海洋垃圾。
再者,也可與民間拖網船合作調查海底垃圾,鼓勵漁民將打撈到的海洋垃圾帶回記錄,也可開發或引進調查和處理海洋垃圾之設備,國防部和海巡署可考量參照美國國防部及海岸巡防隊提供人力及設備,利用潛水員清除廢棄漁具。結合現有資源投入調查,強化我們對於海洋垃圾的瞭解,刻不容緩。
※ 全文發表於Marine Pollution Bulletin(2014), 83(1):7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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