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期健康風險掀論戰 二階環評程序仍持續推進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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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三期健康風險掀論戰 二階環評程序仍持續推進

2015年03月23日
本報2015年3月23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23日上午環署進行中科三期二階環評的第11次範疇界定會議,在「健康風險」如何納入既有污染來評估尚未有所共識前,便在爭議中宣告範疇界定會議結束,接下來,尚有製作環評報告書、現勘、聽證會、與委員會審查等程序。

「之後的程序都還是可以參與跟表達意見」會議召集人張添晉強調範疇界定會議並非實質審查,並不一定要有共識才行,面對民眾不斷爭取繼續舉辦一次延續會議,仍宣布範疇界定會議已告結束。

中科三期進入二階環評第11次範疇界定會議。

中科三期在2006年通過環評後,歷經當地居民提起訴訟而遭法院撤銷環評,與環署再次通過環評後又訴訟的紛爭,一路的爭議,讓環署在2014年1月環評大會讓此案進入二階環評。

然在這段期間,開發與營運的動作持續進行,甚至有「停工不停產」等讓社會譁然的現象。

流行病學代替健康風險  居民、環團難接受

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在去年4月展開,又一度因兩造商談和解而暫停討論,至8月才重啟程序。此次會議中健康風險仍是爭議之處,中科依「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 ,計畫進行「流行病學調查」以此呼應民間要求對台中地區既有污染的檢視。

但對居民與聲援環團來說,此舉仍展現中科局只談增量不論總量,更認為健康風險評估並不能以流行病學調查來代替。當地職業醫師張豐年表示,流行病學調查沒辦法針對工業污染問題之類的特定問題,健康風險評估不能以流行病學代替。

他們更舉出最高行102年判決,指出判決中稱當時環評「未進行現況流行病學調查」、「未執行婦女與嬰幼兒健康風險評估」等缺失,「如果兩個意思一樣,法院怎麼會寫兩次?」仍要求進行全面的健康風險評估。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林仁惠強調,若中科仍只做流行病學,只怕再次引起訴訟,且應該還是會得到一樣的結果。

「我只是要一口乾淨的空氣!」當地居民怒批,認為中科一開始選址不當,當地就已經無法再承受更多污染,中科當然不能切割既有污染,應該要負責調查當地整體的健康風險,「快死的你又打一拳,然後說他本來就快死了」前環評委員郭鴻裕如此譬喻。

當時判決摘要

中科:流行病學調查  合法、完整又客觀

中科表示,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是合法的,民間要求調查當地既有污染,流行病學調查便可作為綜檢,不但可行,也兼顧完成性客觀性。

副局長陳明煌引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第10點,「開發單位應收集開發行為區域內(縣市、鄉鎮市)與確認危害性化學物質相關之癌症及疾病歷年發生率、死亡率進行分析;並應收集開發區域內人口學等相關數據,進行分析比較,以作為既有(既存)風險描述之參考。前項所稱人口學指性別、年齡、種族、職業、教育程度、經濟收入及社會行為(抽菸、喝酒、嚼檳榔)等描述族群的七種特徵參數。 」 。

中科局局長王永壯也強調,雖然依法中科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已足夠,但也曾展現誠意向台中市府調閱台中境內排放的監測資料,但對這些資料存疑,認為可信度不足。

環署:整體污染應由台中市府調查

至於遭中科認為所提供的可信度不足的中市府,卻因為上午台鐵事故而沒有無法到場說明。

環署綜計處也提出意見,指出個案的確無法做該地區的整體污染調查,應該交由台中市府來著手管制與協調既有污染源減量,對於中科,應該還是回到技術規範以流行病學來調查即可。

環評委員李俊璋為中科抱不平,認為總量管制是地方政府的責任。他更指出,「既有風險就是所有來源通通都要列進來」,包括交通、家戶等等排放,若每一個開發案都要這樣的話,「還能有開發案嗎?」

此次會議就在此點爭論不休,民間要求至少再開一次讓台中市府好好跟中科局一起釐清監測資料到底有什麼問題,面對中科表示要由其出面進行全面健康風險,技術上是做不到的;民間更批環署沒有好好把關,認為既然技術上做不到,應該先凍結此案。

但環署也表示,台中市府已表達有意做台中市全面的健康風險評估,不該再要求中科以個案開發單位的身份來進行。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