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計劃原擬於18日起擇定4天舉辦12場預備聽證會,但卻僅有機場園區所在的特定農業區地主參加而惹議。在15日的立院交通委員會中,多位委員以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為航空城一案進行全區聽證會,甚至要求暫停預備聽證。
雖然這些臨時提案通過了,但交通部長陳建宇仍以土徵條例為擋箭牌,僅願對特定農業區部分辦理,在多位綠委的猛攻下,陳建宇仍堅持立場,表示雖尊重交委會的看法,但是否要舉辦全區聽證,由於涉及全國,必須和桃園市、內政部等相關政府機關研究如何處理。
而預備聽證是否將暫停,對照交通部原訂一天同時舉辦3場,花4天在兩個週末中完成的「趕進度」態度來看,立院的決議恐怕將遭置之不理。
行政院列為重大建設的「桃園航空城」,徵收民間土地廣達3千多公頃,是台灣史上最大的區段徵收案件,除了「蛋黃區」的機場擴建外,當時的桃園縣府大肆在周邊「蛋白區」計畫開發,讓上萬人因此迫遷而爭議不斷。當地反對派的居民與聲援的民間團體兩年來不斷要求「全區聽證」,以檢討此案當中的各項目的必要性何在,卻一直無法得到正面回應。
在今年桃園市長鄭文燦上任後,已宣布將就市府所涉及的部分進行全區聽證,但由中央的交通局所負責的部分,卻仍堅持僅在8月對特定農業區進行聽證,且將於本週末開始展開12場「預備聽證」程序,而交通部所負責的達1400多公頃,屬特農用地地主高達8千多人。
15日交通委員會中要求交通部召開全區聽證會,但陳建宇卻引「土地徵收條例 」,提出僅有特定農業區需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認為交通部完全是「依法行政」。
土徵條例第10條的相關規定為第3項「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者,若有爭議,應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陳建宇將此解讀為僅有特定農業區才需要辦理聽證,讓召委劉櫂豪等立委相當不滿,直批曲解法令,劉櫂豪表示,此法不等於對其他部分召開聽證就是違法,只要有需要辦理聽證,就可以按行政程序法的規定辦理。劉櫂豪更批,行政程序法的位階為基本法,當然高於土徵條例,陳建宇將土徵條例凌駕在行政程序法上,是錯誤的法律見解。雙方皆表示自身有法律專業,對此互不相讓。
受邀到場的環境律師詹順貴則指出,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3項的增訂,僅是作為內政部於進行徵收審議時,符合該條所定要件,即必須舉行聽證的發動條件。並不等於規定聽證可以交由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舉行,更非用來將能參與聽證的利害關係人,大幅限縮成只限於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土地的所有權人。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王寶萱表示,長期協助居民爭取全區聽證會,就是因為「看不到徵收的必要性」。王寶萱指出,如果交通部認為海軍基地的跑道長度寬度不足擴建為桃園機場第三跑道,那麼徵收附近的土地即可,為何要另外大舉徵地?而自貿區、產業專區的必要性也一直沒有得到討論。王寶萱更指出,交通部除了拒絕全區聽證外,也不願先做環評,但要是如交通部所計畫,先進行徵收再展開環評,不就表示環評一定給過,否則已經徵收的土地該如何處置?
面對陳建宇希望加速進度,立委羅淑蕾反問若「桃園市的聽證會結果是不做了,那怎麼辦?」陳建宇表示蛋黃蛋白可以脫勾,此言後續也引發質疑,立委李鴻鈞表示,既然交通部認為第三跑道、第三航廈的擴建最急迫,那就別在拿自貿區等畫大餅,以免兩頭空。
「真的有誠意要解決問題嗎?」立委管碧玲指出,就是由於中央拒絕進行聽證,反使整個案子裹足不前。立委田秋堇更勸告陳建宇「做全區聽證的時間是很划算的」,田秋堇更認為航空城案如此繁雜,藉由聽證會釐清各項的必要性,才對所有的行政官員都是最有保障的。
交通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必須就航空城區段徵收進行全區聽證,且參照過去中科三期、湖山水庫等重大開發案的聽證會往例,邀集民間團體與行政機關共同籌備聽證會,並推舉專業而公正的第3方主持人團,以確保結論的公信力。
「不是我一個交通部可以解決」陳建宇表示土徵議題涉及對全國性影響,必須與徵收主管機關內政部,以及辦理「蛋白區」區段徵收的桃園市一起討論,但立委們認為在桃園市已經表態要作聽證的狀況下,若交通部願意作,內政部也不可能反對,決定權仍在陳建宇自己身上。
而王寶萱則指出,除了僅特農區地主可以參與外,排除了民間參與的預備聽證會也明顯做不到「釐清爭點」與「議定程序」,預備聽證會中有此兩大程序瑕疵,民間團體將會循法律途徑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