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EJA時事環境講座】談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 | 環境資訊中心

7/28【EJA時事環境講座】談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

2015年07月21日
 
雲林縣政府於日前所公告的「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下稱禁燒自治條例),希望藉以改善雲林縣境內的空氣汙染情形,維護居民身體健康,卻遭燃煤發電大廠台電、台塑因不願增加營運成本,共同反對;而經濟部更以此條例將導致限電、影響經濟發展來洞嚇雲林縣政府與居民。在此壓力下,可預見環保署可能會主張雲林縣政府的《禁燒自治條例》抵觸法律無效。
 
究竟地方政府能否規定縣內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石油焦?
 
身為環境保護中央主管機關的環保署究竟是應該站在什麼樣的立場?
是保護環境與居民的健康亦或考量經濟?
 
而居住在臺灣這塊島上的我們,是否應該要更加關心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
 
講者:詹順貴律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
與談人:高仁川老師(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劉如慧老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
日期:2015年7月28日周二 19:00 ~21:00
地點:環境法律人協會辦公室(台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9號3樓之3)
 
參考資料:
6/25環資報導「雲縣禁燒生煤能否自決? 環署「內部討論」提5點質疑」http://e-info.org.tw/node/108410
6/25詹順貴律師的文章「環保署自證為環境保護署的最後機會」http://thomas0126.blogspot.tw/2015/06/blog-post_25.html

 

活動日期: 
2015-07-29(週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