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03日
摘錄自2015年12月2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大陸一名大學生2014年回老家河南農村過暑假,在自家大門外發現鳥窩,遂將小鳥帶回家養,上網公開照片,後來有人開價向他購買小鳥,他便將16隻小鳥盡皆售出。
不過,這些小鳥其實是中國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鑑定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的燕隼,因此,經河南省輝縣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販鳥的大學生犯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同時處以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