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生煤自治條例聽證會 環保人士槓廠商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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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生煤自治條例聽證會 環保人士槓廠商

2015年12月10日
摘錄自2015年12月9日自由時報台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中市議會8日召開「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聽證會,廠商代表認為草案內容執行有困難,未來可能影響產業發展,引起民眾不滿,會場多次出現火爆場面。聽證會彙集各方意見後,草案將在23日大會進行審議。

環保局長洪正中進行草案說明時指出,依據國內外及世界衛生組織相關研究,生煤及石油焦做為燃料使用,為PM2.5的主要來源,而市府對於生煤的使用是採管制手段,於自治條例公布日起4年內減少40%的生煤使用量,而非全面禁用,因此沒有牴觸中央法規。

永豐餘代表表示,要達到草案的標準,唯有使用天然氣,廠商必須付出高成本,若成本增加造成關廠,政府是否有因應措施。廠商代表的發言引起與會民眾不滿,認為廠商長期污染空氣,由全民承擔後果,還把責任推給政府,有人甚至大罵「無恥」。

台中市楓樹腳文化協會理事長江鳳英指出,台灣燃煤使用率27年來沒有下降,還增加12%,而中國2020年電力供應總量的12.5%將來自再生能源,台灣屆時再生能源卻僅佔8%,另外,北京在2017年全面關掉燃煤電廠,2020年全面禁煤,台灣竟然比不上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