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1日
摘錄自2015年12月18日聯合報花蓮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花蓮縣193縣道拓寬案,花蓮縣環保局17日下午召開環境差異現況分析審查會,由於資料不齊,遭與會7名委員一致同意退回。在場的公民團體與居民代表掌聲不斷,直呼是「最好的耶誕禮物」。縣府表示,全案是因資料不完備而遭退回,開發單位仍可修正後再提送審查。
193縣道0K─21.7K(三棧到光華)路段,15年前因應花蓮港貨物轉運量增加,縣府以改善港區聯外道路系統為由,規劃拓寬道路,於民國88年完成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因至今超過3年,縣府擬拓寬193縣道北段,需提出環境差異分析報告,經審查通過才可重啟開發。
委員會認為,193縣道通過環評,至今時空背景改變,加上空氣品質、噪音、河川水、土壤、地下水等環境保護法令已新增或修正,而開發單位提出的報告明顯缺乏現況分析,也無數據佐證,貿然通過環差,後果危險。
審查委員何鎮平表示,193縣道從88年環評到現在拓寬北段,量體改變非常大,尤其拓寬30公尺後,周邊防風林該如何處理?拓寬工程要用什麼工法、如何施工?開發單位都未清楚交代,建議全案退回後重新審議。
審查委員謝哲隆批評,從開發單位提出的報告書,看不出現況差異分析,而報告書的表格幾乎完全照抄88年的報告,明顯與現行法令衝突,審查委員沒有辦法通過。
到場關心的193縣道加灣社區居民劉維茵質疑,目前193縣道限速40、禁止大客車進入,開發單位卻宣稱,未來只要設定減速路段與閃黃燈就可以維護安全,是否過度樂觀或偏離現實?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張卉君說,道路拓寬後會使海岸林更狹長,影響防風定砂功能,即使拓寬後補植其他作物,依然得估算存活率,否則將破壞沿線生態與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