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經濟部依《地質法》公告台中、彰化及南投縣部分地區為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規定今年元月起,土地開發須檢附地質安全評估等報告,卻遭南投縣府反對,縣長林明溱要求暫緩地下水敏感區地質評估。
4日下午,地調所將舉辦「地下水補助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相關事宜」討論會,除了將討論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範圍內小規模土地開發案件的處理方式,也將處理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劃定及地質調查評估,及地方政府與團體的意見。
趕在會議開始前,新科立委陳曼麗與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環團,上午也召開記者會,呼籲中央地質調查所「硬起來」,以維護地質法「建全地質調查制度,有效管理國土地質資料,建立國土環境變遷及土地資源管理之基本地質資訊」的立法精神。
《地質法》經15年推動,在2011年12月1日發布施行。然上月南投縣府指出,認為地質敏感區並未涉及急迫性及重大安全危害,每個開發案卻將因而多負擔5至10多萬元的鑽探等費用。25日的縣務會議中,林明溱更重批中央勞民傷財,不但自行指示建設處暫緩實施,並要求建設處行文經濟部,要求由經濟部出資,中央地質調查所在敏感區劃分區域進行鑽探調查評估,未來民眾有意申請開發,只要檢附區域地質調查報告即可。
此言不但使環保團體譁然,地調所官員也直言地方細則不可逾越母法。資源地質組組長王詠絢亦表示,母法已訂定一定要遵守,該做的調查不能免。
至於下午的討論會,王詠絢解釋,主要是要理解劃入地下水敏感區的縣市執行上是否有困難需要協助。而將討論的「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第11條,則是評估放寬開發範圍土地透水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下者不需評估,該案對「地下水補注水質、水量影響」與所採取的因應措施成效評估。但區域調查、細部計畫及開發行為對地下水補注水質影響評估仍需要進行。
但300平方公尺等同於100坪左右,在場環團人士仍質疑面積並不算小,且從環評過程中,時常看到有分割送審的取巧手段,都需要小心討論,以免讓地質法淪為「沒有牙齒的老虎」。
兼地下水補注、山崩與地滑、與活動斷層區 投縣保水 中台灣得利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指出,在去年的公告中,南投不但列為地下水補注區、尚有山崩與地滑、與活動斷層,是地質相當敏感的區域,包括清境、廬山等案也皆在其中,縣長林明溱在尋求發展前,應將人民的安全與健康放在前方考慮。陳曼麗亦指出,目前國人已有水源保護的概念,不管是水質、水量,對於面臨未來的極端氣候,南投縣的作為將牽涉到中台灣居民的用水安全。
對此,曾任台中市都發局局長的建築師何肇喜則緩頰,表示地質法的確相當重要,為了後代子孫,一定要妥善執行,但在執行過程中,也該給出配套與宣導的時間,例如要求南投縣肩負起水源保護的責任同時,也許也該有所補償,彌補該地區的開發成本將提高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