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氫化油脂 後年起禁用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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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氫化油脂 後年起禁用

摘錄自2016年2月22日中華日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人工反式脂肪酸對人體健康恐造成危害,為讓民眾食得安心,衛生福利部2月22日預告「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草案,自2018年7月1日起,人造奶油、烘培等食品,全面禁用不完全氫化油脂,違者最高可罰300萬元。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長潘志寬表示,加工過程產生的反式脂肪,主要來自於經過氫化的植物油,其氫化過程會改變脂肪的分子結構,其優點為讓油更耐高溫、穩定性增加,並且增加保存期限,但同時也會因為不完全氫化而產生反式脂肪。

繼美國 FDA於2015年6月17日公布禁止部分氫化油的使用,以避免加工食品中含有人工反式脂肪,並給予食品業者3年時間調整因應新規定。

食藥署也於2015去年9月7日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預告訂定「食用氫化油衛生標準」草案,明定食品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脂(或稱部分氫化油脂  PHOs),並預定給予業者3年緩衝期,自2018年7月1日後,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

潘志寬強調,新規定正式上路後,如果還有違規業者,將依食安法要求限期改正,若業者仍不改正,將開罰30000元到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