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飲用水標準門檻升高 指標新增71項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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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飲用水標準門檻升高 指標新增71項

摘錄自8月12日人民網北京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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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現行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頒布於1985年,檢測項目只有35項,含餘氯、濁度、細菌、大腸桿菌4個指標,許多應該設的指標則未納入。如松花江污染中的硝基苯就沒出現。

目前《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則完成公佈後第一次修訂,並已進入報批程式,修訂後的水質指標增至106項,與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以及國際標準相吻合。20世紀80年代的水污染主要是微生物和重金屬污染,而現在則出現了有機物、人工化合物、農藥成分等污染元素,所以新的檢測標準主要增加了後者。

據試驗驗證,各類指標中,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或潛在威脅的指標佔80%左右,屬於影響水質感官性狀和一般理化指標即不直接影響人體健康的指標約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