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環保署批准於貝澳倒泥頭 環團質疑把關不力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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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環保署批准於貝澳倒泥頭 環團質疑把關不力

2016年09月29日
摘錄自2016年9月27日星島日報香港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香港具有高生態價值的大嶼山貝澳濕地,雖被劃為海岸保護區,但近年多塊濕地遭傾倒建築廢料。環保署不但未有阻止,更稱批出傾倒建築廢料許可僅需核實地皮業主身份,無責任基於對附近環境及物種的影響等其他因素而拒批。環保團體爭氣行動前主席Christian Jose Lucien Masset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獲受理,案件今早開審。

代表申請人的黃繼明資深大律師庭上表示,政府在批准業主傾倒廢料前,不應只考慮地主同意,就發出許可,環保署有責任確保廢料不會損害環境,又稱即使傾倒的是混凝土、沙礫及碎石等非化學廢料,亦可能破壞貝澳的動植物棲息地。

此外,環保署署長在批出知會時,沒有考慮到有關地段的生物多樣性,包括是兩種保育雀鳥、虎皮蛙及多種罕有水中植物的棲息地,亦是區內水牛的居所,且有關地帶屬海岸保護範圍,認為泥頭車進出對該處造成破壞,如需斬樹開路等,故要求法庭撤銷署長的決定。

黃大律師續指,政府應在環境破壞發生前,採取預防性的措施,若出現污染情況,署方雖可按例檢控,但對環境的傷害已無法彌補。

開庭前候任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及其他環保人士到場聲援,朱凱迪指倒泥問題日趨嚴重,目前只靠《城市規劃條例》檢控違例倒泥的人,但事後清理泥頭牽涉巨大成本,朱認為應推動修訂《廢物處置條例》,因該例容許地主作簡單通知,就可以接收建築廢料,變相縱容新界的「私人堆填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