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限批」污染連坐法 首度實施僅維持2個月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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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限批」污染連坐法 首度實施僅維持2個月

2007年02月27日
摘錄自2007年2月27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遏止愈來愈嚴重的環境污染,中國官方2007年初開始對嚴重污染地區實施「區域限批」的懲罰,但據報導,中國首個被處以區域限批的四川省瀘州市,已在26日解禁,禁令僅維持2個月。四川省環保局副局長谷聲文說,解除瀘州市區域限批並非意味環保局手軟,而是看到瀘州市改善了環保工作。

2006年11月15日,地處瀘州的川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瀘州電廠發生柴油洩漏事故,大量柴油從冷卻水管外洩,隨雨水排放溝直接外排到長江,造成長江江面長達數公里的污染。四川省環保局調查,這次事故共洩漏柴油16.9噸,造成瀘州市水務局兩個取水點的取水中斷,污染物還流入重慶市江津縣境內,造成跨省域的污染。

但川南發電公司上報的柴油洩漏量卻只有0.38,少報柴油洩漏量。12月26日,四川省環保局對瀘州市作出限批決定,暫停審批瀘州市除污染治理項目以外的新建項目。

被形容為連坐法的「區域限批」,係指如果一家企業或一地區頻繁出現違反環評法的事件,環保部門有權暫停該企業或該地區所有新建專案的審批,直至該企業或該地區完成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