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23日
摘錄自2017年2月22日大紀元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2月20日,中國人權律師余文生得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他起訴北京市政府治污不力一事,不立案,也不裁定,要求他「回去等通知」時,認為該法院做法已違背《刑事訴訟法》,他將上訴到高級法院。
北京律師余文生、程海,河北律師盧廷閣、李威達和天津律師馬衛分別於2016年12月19日和20日向北京市、天津市和石家莊市的中級法院,起訴這三個城市的政府不履行環境保護法定職責,請求責令其在合理期間內治理轄區內空氣質量到平均良好狀態、消除嚴重污染天氣,並提出國家賠償請求。
余文生不是以人權律師身分起訴北京市政府,而是以公民身分提出合理訴求。他表示,去年入冬以來,京津冀三地5億百姓飽受陰霾污染之苦,全中國籠罩在陰霾之下,是政府的不作為或亂作為導致的這一惡果,「在環保上,中國人很少用法律手段來維護權利,我懂法,就需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我們共有的權益,因為空氣是每個人都要呼吸的。」
1月19日,余文生又向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起訴北京市政府治理陰霾不力,過了一個月,他仍然沒有收到法院進一步處理的任何通知。
余文生告訴記者,老百姓只能用法律來維護自己最為基本的健康權,「我們手中沒有別的武器,只能用中共制定的法律來抗爭,雖然這個武器往往傷到自己。」
環保人士胡佳表示,中共選拔官員採取GDP至上的做法,毀壞了中國的環境,同時中共官員能呼吸特供空氣,把老百姓的死活放在一邊。「律師起訴政府空氣治污不力,開了一個先河,如果能形成群體訴訟,帶來群體力量和意志,是蠻有價值的。」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