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島海岸油污事件,環保署水質保護處長葉俊宏13日說,將盡速提出修法將污染海洋者的罰鍰上限從150萬提高至3億元、增訂追繳不法利得。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葉宜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將修正海洋污染防治法(簡稱海污法),提高污染海洋者罰鍰,從現行新台幣30萬到150萬元,提高至最高罰鍰3億元,增訂追繳不法利得。另外,因應司改會議要求環境案件應訂吹哨條款與增訂檢舉獎金。
葉俊宏上午出席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記者會指出,10日晚間接獲通報,11日搭飛機轉搭船展開油污清除,綠島燈塔經過中寮漁港到睡美人岩,約7.1公里,礁岩上的油污經刮刀刮除後,今天展開高溫高壓沖洗;至於海底下的污染,第一次碰到,過去都是岸上油污。他說,海底油污12日下午有14名潛水人員協助清理,先把中寮漁港的油污清除,再往漁港外的污染繼續清除,整個應變的人力、器材、資源、經費等沒有上限,全力支援台東縣政府做好除污工作。
葉俊宏指出,將盡速提出修法草案,對排放廢油水的污染,罰鍰上限從150萬提高至3億元,搭配提高罰鍰上限將制定裁罰準則,會考量船舶大小、船東財力對環境的污染等因素;吹哨條款與檢舉獎金也會放在海污法中盡速修正,回應司法改革會議的訴求。
至於船東是哪個國籍?葉俊宏說,主要基於調查不公開,必須依法請船東提供船上相關廢油水資料,做最後證據的判斷,因此無法提供船舶相關資訊。
來自台東選區的民進黨立委劉櫂豪說,油污事件蓄意行為等於謀殺行為,謀殺綠島海面與海底豐富的海洋生態,影響潛水或吃海鮮民眾的健康、生命,這樣形同謀殺的行為,目前法律處罰太輕,只有30萬到150萬元,無法有效遏阻。
綠島油污事件,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13日說,環保署根據GPS鎖定一外國輪船,如果是環保犯罪或海洋污染犯罪,法務部會尋求國際合作;還可能有民事賠償與行政裁罰問題。
台東選區的民進黨立委劉櫂豪上午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陳明堂表示,上週五台東綠島發生嚴重油污事件,在偵查不公開的範圍內,法務部所採取的動作有哪些?陳明堂指出,法務部長邱太三第一時間指示台東地檢署協助,台東地檢署回報目前沒有強制處分,這起案件由環保署統籌負責,根據全球定位系統GPS清查有特定對象是外國輪船,外國輪船已經離開台灣海域,是否有台灣代理商等等,台東地檢署會配合環保單位與台東縣政府積極處理。
劉櫂豪問,如果確定是犯罪行為且為外國船隻,船隻又跑掉,將來要怎麼處理?陳明堂回答,假如構成犯罪,人又沒有在台灣,最後就是通緝的問題,另外一個就是民事賠償問題與行政裁罰,過去行政執行署曾根據裁罰查扣韓國貨輪。
油污事件是否比照電信詐騙案尋求國際合作?陳明堂強調,以司法偵辦而言,會透過國際司法互助來處理,若單純行政裁罰,環保署也透過國際合作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