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法》罰不到的 《毒管法》伺候
粉紅色的湯圓,醬色的豆乾、白淨的潤餅皮、Q彈的粉圓,這些可口的食品有「毒」嗎?環保署打算將常用在食品染色的玫瑰紅B、皂黃、增加口感的順丁烯二酸、及毒奶粉事件的三聚氰胺等13種與食安相關的化學品列為毒化物。近期即將進行預告,日後違反規定者,可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開罰6至50萬。
此外,針對近日預告毒管法修正草案的爭議,環保署也決定順應民意,維持原「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維持原名,仍屬「毒化物」。讓「毒化物」與具爆炸性或腐蝕性的「關注化學物質」二者的管制加以區別。
《食管法》罰不到的用《毒管法》 13種非法食品添加物列入毒化物
這一批即將列入「第四類毒化物」的物質共13項,包括孔雀綠、順丁烯二酸、順丁烯二酸酐、對位乙氧基苯脲、溴酸鉀、富馬酸二甲酯、芐基紫(紫色1號)、皂黃、玫瑰紅B、二甲基黃、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三聚氰胺、α-苯並吡喃酮(香豆素)。
玫瑰紅B常用於冬至湯圓、皂黃用於豆干與豆皮的染色、孔雀綠曾被用於保持魚、蝦的存活率、順丁烯二酸則用來讓粉圓Q彈,毒奶粉事件聲名大噪的三聚氰胺等皆是曾發生食安問題的化學品。
環保署預計6月底可完成公告程序,2018年1月起這13種毒化物的運作及釋放都要申報、6月前完成相關標示、販賣對象應於12月前取得核可文件。未依規定者可依《毒管法》處以6萬至50萬罰鍰。
毒物及化學物質局長謝燕儒解釋,業者將這些化學品用於食品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卻罰不到販賣的化工原料行。13種物質公告之後,無論是使用的食品業者或是販賣的化工行,如未依規定申請許可或違法使用會再以《毒管法》開罰。
此外,為了及早掌握毒化物的使用狀況,環保署今年2月開始推動國內化工原(材)料行的訪查計畫,首波鎖定2000餘家業者進行輔導查核,預計年底完成訪查。
擬將「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與「關注化學物質」合併惹議 環保署修正草案維持分家
近日《毒管法》修正草案公告後惹來不少爭議,因為原草案將「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改名為「關注化學物質」之下,被質疑是去「毒」化,且讓管制層級降低。收到外界批評後,環保署決定讓「第四類毒化物」維持原名稱,另外再新增「關注化學物質」一類。
謝燕儒說,「關注化學物質」指的爆炸性、反應性、腐蝕性等的化學物質,管制規定跟「第四類毒化物」並無二致。但大眾擔心兩者合併後會讓管制變得模糊。因應民意讓兩者分屬不同類後,「毒化物」跟「關注化學物」的區別會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