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大甲溪聯合輸水工程計畫」在2013年遭撤銷一階環評「有條件通過」結論,因此以二階環評重回審議,8日在環署展開二階環評範疇界定的會議,但民間團體爭取,應該先舉辦聽證會,討論中部水資源管理、石岡壩的去留問題,再來討論個案環評問題。
不過環署表示,依照現行的環評法,無法由環署出面要求舉辦聽證,只能要求妥善完成公聽,但若水利署願意回應民間的意見,可以主動辦理。此次會議,尚未實質討論方案與指引表內的各項內容,將繼續舉辦延續會議。
大台中地區用水主要倚賴大甲溪、大安溪,水利署從2008年2月起推動「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將水源較豐沛的大甲溪、與水源較不足的大安溪「聯合輸水」,預計每日可增加供給28萬噸用水。
但由於有越域引水工程的安全疑慮,與當地農民質疑是為了中科再搶農業用水等爭議,此案進出環評小組與大會,合計六次審查,並在2010年10月29日環評大會確認有條件通過,也遭民間提起訴訟,在2013年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此案未進行二階環評為由,撤銷了環評結論。而當時協助當地民眾進行訴訟的,正是現任環署副署長詹順貴。
當時法院因此案沒有進行二階環評的理由,撤銷了一階環評的結論,當時的判決提出了「環評結論所附條件是否真能化解開發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必須事後施工、檢驗,而不是「導因為果」用事先預測來做為不必做二階環評的理由。」以及「這項工程的確可能影響農民灌溉用水,農民多次表達疑慮,但環評結論只說應「確保」不影響,但未指明具體作法,有違行政程序應明確之規定。」
因后里第二淨水場環評未過路線大改 還是同一案嗎?環委質疑
此次水利署改變路線後,直接到二階環評要捲土重來,但仍招民間質疑「當時的問題都還沒解決」。當時提起訴訟的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張豐年認為,應該先舉行聽證會,來先釐清諸如中部水資源管理、石岡壩的去留等上位政策,再來討論這個個案。
而此次送件的路線比起一階環評時已有若干調整,也被李育明等環評委員點出如此是否還算是同一個案子,能否直接展開二階環評的問題。環評委員劉希平更指出,此工程可能造成大甲溪溪水降量、河床裸露,將造成揚塵等空氣污染問題,再衝擊空品狀況已經不佳的大台中地區,也需要更全面的評估才行。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陳弘凷解釋,引水路線的調整,是因為原方案本來要銜接的「后里第二淨水場」在2013年沒有通過環評,因此調整了大甲溪輸水的路線;再者,鯉魚潭水庫第二原水管工程也因為鐵路兩側禁限建的規定,而調整原訂埋設位置。但陳弘凷也強調,這次的調整是依據2016年3月出爐的「中部區域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已是符合目前的上位計畫,不若民間所疑慮的是十年前的規劃。
憂中科又搶水 老面孔都來了
民間團體在會前舉行記者會,質疑此案有用水權分配、越域引水安全問題,與石岡壩等水利工程造成「上游淤積、下游淘空」需要考慮與檢討。應該先以聽證會進行妥善釐清這一些問題,再談這個個案,否則環境破壞難以回復,將是禍害子孫。
當年與中科三期纏鬥多年的台中市后里公館里里長馮詠淮、果農王婉盈等人,質疑此案只是為了滿足中科的用水需求,雖以農民之名,最後恐怕又是走回調撥農業灌溉用水給工業使用的老路。
馮詠淮指出,水利署說是聯合輸水,要讓工業、民生與灌溉用水都確保夠用,但是他質疑,農業用水何需越域引水進入淨水廠?因此他質疑最後還是將以供應工業為主。馮詠淮尤其為下游的農民感到擔憂,並表示此案可能衝擊外埔、后里、甚至大甲、大安、清水等地的農民用水權利,以后里為例,農民就有3萬人。而這些農民的種植,以高價花卉、米、芋頭等作物為主。
張豐年也強調,石岡壩的存在造成大甲溪「上游淤積、下游淘空」,這個錯誤在民間喊了10多年後,近年終於受到學界關注,是否應該拆除也漸漸獲得討論,若未先確認此事就要展開大安大甲溪聯合輸水,將來豈不又將淪為「蚊子工程」。而會後陳弘凷也坦言,將會在10月時舉辦石岡壩的相關研討會。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的委任律師呂旺積表示,撤銷環評的判決上,明確指出本案應該要用保障農民灌溉用水的具體計畫,因為過往農民不斷為了中科的用水穩定而遭到犧牲,將農業用水調撥給中科。再者,他也提出水利署所提出的「中部區域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中,有高估工業用水需求的嫌疑,需要審慎檢視。
無限開發滿足工業需求? 環團:改善回收、漏水 管理才是正途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其融則表示,從監督台中市區域計畫審議的過程中,得知台中市是可以從回收再生水與改善自來水漏水率去補工業與民生用水的需求,而非一定要持續「開發為主」的水資源管理模式。吳其融指出,光是自來水漏水的改善,水利署目前已有八年改善計畫,之後將可以每年減少9萬噸的自然水浪費與損失。
吳其融強調,目前中部水資源管理的問題,就是農業用水長期遭調撥。因此不能在這個聯合運用計畫後,又調撥更多農業用水,而是應該改循漏水率、污染水資源改善回收再利用、地下水位透明收支帳,甚至回復合理水價等民眾參與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