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轉運站飽和 擬拒收縣府垃圾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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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轉運站飽和 擬拒收縣府垃圾

2017年06月27日
摘錄自2017年6月26日自由時報、中央社雲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斗六垃圾堆置8000公噸、4層樓高,市公所、市民代表會及里長今天(26日)反彈,凸顯垃圾風暴一觸即發,但林內焚化廠至今無法啟用,卡在仲裁官司及環評無效,即使地方民意反彈也無奈何。

地方強烈反彈,揚言週四(29日)起拒收包括縣府在內的公家機關垃圾。

環保局長林長造說,斗六市垃圾轉運站垃圾問題,縣府6月27日會派員前往了解,並積極與公所協調解決模式,希望不要走到拒收垃圾,全面對抗的零和僵局。

斗六市長謝淑亞表示,縣府環保局自3月10日起即未去化斗六市垃圾轉運站垃圾,目前已堆積8000多噸垃圾,「轉運站」變成「掩埋場」,嚴重破壞環境衛生,轉運站周邊居民已無法忍受。

謝淑亞指出,公所自5月起即一再向環保局反應,但環保局核定清運垃圾仍是「0」,只進不出,這段期間公所努力推動垃圾減量,全市每天減少15噸垃圾,卻未獲縣府協助,現在轉運站再無法容納垃圾,29日前縣府若未提出去化垃圾計畫,公所只好先不收縣府等公家機關垃圾。

環保局長林長造表示,縣內因焚化廠無法運作,必須委由其他縣市去化垃圾,2017年起包括高雄市、台北市等原先協助去化垃圾縣市,都以須回運等比例的底渣為條件,才願意處理雲林垃圾,但縣內多數鄉鎮市公所不願提出底渣暫存場地,協助回運底渣,現在約有17000噸底渣未運回。

林內焚化廠在雲林縣政府與達榮公司解約後,達榮公司提出仲裁,仲裁判斷雲林縣政府需賠償新台幣29.5億元,第一階段包含已支付款項及利息共17.5億元,達榮公司要求支付第二階段14.5億元,並聲請查封縣有土地強制執行。

雲林縣政府在去年2月,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經一審敗訴不服提起上訴,今年5月24日二審言詞辯論終結,6月20日宣判,曾任律師、法官的雲林縣長李進勇在一審、二審言詞辯論終結都親自上陣,但是縣府仍是二連敗。

雲林縣李進勇表示,達榮公司在環評隱瞞林內淨水廠在附近的事實,造成後續一連串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