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國土法》三讀通過。2017年10月內政部端出「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將《國土法》精神落實在此項計畫中。「全國國土計畫」明定保育、城鄉、農地、海洋四大國土的分區分類與管理方式,並將各部會未來的土地需求一併納入綜合考量。
為何我們需要一個「全國國土計畫」?又如何在各種相衝突的土地需求中取得平衡?本報邀請負責「全國國土計畫」規畫業務的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組長林秉勳,請他說明這部將影響未來國土20年的規畫。
從24年前的濱南工業區開發說起…..
1990年代,燁隆、東帝士財團計畫在台南七股沿海,投資4000億元開發濱南工業區,設置七輕煉油廠和大煉鋼廠。最後,在當時台南縣府的反對與環保團體的極力抗爭之下計畫中止。這裡就是後來的台江國家公園。
「為何一個黑面琵鷺重要棲息地客觀條件如此明顯的地區,它的使用方式可以在工業區與國家公園二種極端間擺盪?為什麼不能事先做好空間規劃,透過規劃程序與公民參與,讓每塊土地都得以適得其所地發展,而不是等社會抗爭後再來重新評估?」林秉勳對此事感觸很深。
「這是國內長期存在保育與開發難解的課題,在這不斷拉扯的零合遊戲中,空間規劃者究竟能做甚麼?」
從全國高度看國土計畫 國土、海洋、農地、城鄉不能偏廢
論及土地開發時,常落入環保與經濟孰輕孰重之爭。國土計畫的土地競合以何者優先?
林秉勳澄清,國土計畫為綜合性規劃,須兼顧國土、海洋保育、農地維護、產業與城鄉發展,不能只關照單一面向。當競合產生時,國土計畫主管機關應先評估土地適宜性及其潛力與限制,再以規劃手段將競合加以消弭、區隔,並做出最適規劃。
林舉例,過去的土地開發模式通常是開發商先買地,再申請土地開發許可。如果取得的土地是位在敏感地區,就容易產生爭議。國土計畫則是事先調查規劃,先定出可發展與不可發展區位,並提醒開發者避開環境敏感地。對保育團體,這可以省去不少抗爭之力。對開發商,他更清楚那些地不要開發,以免誤踩地雷。透過國土計畫具體的指導,希望能創造保育與開發雙贏的局面。
林指出,國光石化就是一例,如果當時已有國土計畫並明訂土地使用指導原則,或許大規模抗爭與社會成本的虛擲就可避免。
協調各部會的土地需求 農地與發展成角力關鍵
國土計畫就要擔任土地整合協調平台,各部會(如工業、交通、能源、礦業等)未來發展的土地需求、區位、總量都要先提出計畫,並在國土計畫中協調。可以想見,在國土保育、農糧安全、開發、甚至是不同部會的開發間,都可能存在土地的競合。
林秉勳指出,目前劃設過程爭議最大的區域在原本農業使用地區,縣市政府想規劃為城鄉發展地區,也就是未來的城鄉發展地區第二-3類。農地不是不能釋出,如產業發展有用地需求,當然須提供適當的土地以滿足所需,但前提是先經過適當的規劃。
林補充,處理零星個別興建工廠,或是先搶先贏的方式違規佔用農地,應先評估研擬適當規劃策略引導。急就章式的輔導合法,反易造成農業環境更大的破壞及未來規劃的困難。
林秉勳表示,過去農地快速大量流失最大問題是在沒有秩序、沒有條理的情況下被轉為非農業使用。國土計畫希望導正這一點。「全國國土計畫」已經訂下79萬公頃的農地總量,未來劃入農業發展地區的土地都應做農業相關使用為主。如有縣市政府有產業或城鄉發展需求,可由於縣市國土計畫檢討變更時做出整體綜合考量,並指明調整區位數量,有計畫性的釋出。
國土理想與行政現實的拉鋸
近日,許多農業縣市已經紛紛提出抗議,不希望縣內大部分的土地被劃為農業發展地區,因而受到限制發展。而關心農業的民間團體,則希望農地盡量維持農用。土地,是安居的所在,卻伴隨許多現實考量。隨著「全國國土計畫」討論白熱化,國土計畫的前進勢必更加困難。林秉勳對全國國土計畫的期望是什麼?
「希望國土計畫有理想、也兼具行政可行性。希望這是場寧靜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