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重啟修法 展限是否重審礦業用地 不同看法仍僵持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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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法重啟修法 展限是否重審礦業用地 不同看法仍僵持

2017年12月25日
本報2017年12月2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25日立院經濟委員會重啟礦業法修法,在目前難再有新礦誕生的情勢下,礦業問題主要集中在既有202座舊礦區,這些老礦的展限審查要如何保障環境與當地居民安全,立委林淑芬批,目前草案近百條法條,居然只有6條與展限相關,其中4條只是程序規定,關於環評、原民知情同意各一條才是較實質的規定,而這2條也只是「做一半」、「假的」。

礦業法在立院上會期臨時會,在無政院版的狀況下在經濟委員會討論前17條,但其中保留了7條。政院版草案在月初7日出爐後,由於規避了環評與原民知情同意,引發民間的失望,25日經濟委員會重啟討論,卻在會前傳出民進黨打算一天內就出委員會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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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5個多月,立院經濟委員會重新審開礦業法的審查。賴品瑀攝

擔憂爭議法條將在無充分討論就直接保留進入政黨協商,環團也趕在委員會前舉行記者會,強調目前的政院版大開後門,需要立院嚴審。更揚言民間尤其是對抗亞泥的太魯閣居民,不排除這幾天再有動作。不過,在逐條協商的過程中,召委邱志偉澄清,有爭議的法條可以先保留,將會在本週三、四再進行第二輪討論,並非外傳的一天就要審完。

但是否這個星期一定要出委員會進入政黨協商,目前仍不確定。今日討論到44條,其中絕大多都保留了,「深水區」的幾個爭議法案,其實都還沒有實際處理到,且目前立院與經濟部之間仍有許多意見分歧,不少委員對於預定要在臨時會就完成三讀,感到憂心。

環團重申:政院版不如預告版

長期倡議礦業改革的環團地球公民基金會、蠻野心足協會等團體,在會前重申政院版遠不如7、8月時礦務局釋出的預告版。蠻野心足律師蔡雅瀅指出,雖然看似順應民意取消了霸王條款,第47條刪除先行使用土地、第31條刪除展限駁回求償,但第47條改成「國家緊急為難或其他影響重大公益」可為例外,在定義不明確的狀況下恐怕遭濫用。

地球公民研究員黃靖庭也重申,政院版架空環評與原民知情同意。雖然政院版定調未曾環評的既有礦業用地將分級重作環評,但環評過程不用停工、且無完成期限,環評結論也只是參考,最終還是由經濟部准駁,未來恐怕形成破窗效應,使更多的開發案都不再受環評把關。

而原民知情同意的部分,卻連溯及既往都沒有,等於包括亞泥新城山等50個目前遭凍結展限審查的大小礦區,都在下一次的送審才需要進行原民知情同意。法扶基金會律師謝孟羽更提醒,按照政院版的原民知情同意,是「有開始跑程序就好」、「一次不夠可以問兩次、問到同意為止」,業者大可在沒有取得原民同意的狀況就開始採礦。謝孟羽批,目前政院版仍是將原民知情同意與礦業法的相關許可脫鉤處理,沒有明訂兩者之間的法律效果與罰則,因此不管原民同意與否,只要經濟部核准了礦業權與礦業用地,業者就可以展開採礦。

林淑芬批評:過度往業者傾斜

除了政院版,共有11個立委提案版本,其中林淑芬版是與環團合作的民間版。在逐條討論的過程中,礦權展限要定義為重新取得權利或是舊權利延續之爭,仍與7月時一樣,經濟部與立委仍無共識。

「新申請很嚴、展限很容易。」徐永明大致如此分析現有草案,並認為就算是要視作舊權利的延續,該有的把關還是可以加強力度。林淑芬強調,目前的法規就是展限審查不需要審核礦業用地,而經濟部先後提出外國在展限的時候並沒有管的那麼嚴、與這樣恐怕影響業者的理由,卻遭林淑芬砲轟,指出目前台灣的舊礦場就是過去設立時太草率、不若國外嚴謹——例如亞泥就從來沒取得土地所有人同意——且目前草案已提出業者可以提前3年展開申請與審查,甚至政院版還定調審查過程中即便礦權到期都不需停工,如此情況下還在擔憂業者權益,實在是過度往業者偏斜,卻始終沒有考慮過環境與當地居民。

知情同意權與關礦計畫如何提? 仍待下次討論

至於原民知情同意權,要再設定礦業權、取得礦業用地、展限,這三個時間點的何時落實,同樣也暫無共識。是要在設定礦業權時就先取得?或是確認礦藏所在、確認礦業用地範圍後再做?兩個想法都有支持。

目前兩百多個既有礦權,約有近百個呈現5年內開採量為0,等於已經沒有在開採,遭凍結展限審查的50礦中,也有29個沒有開礦實積。這些老礦該如何退場、相應的關礦計畫、保證金等法規,卻是預告版本有提及環境保證金、政院版則沒有的窘況,關礦計畫目前也只有新設礦權需要提出。是否能藉著展限時也能重新審查礦業用地,並在這個環節要求審查關礦計畫?仍是下次要討論的部分。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