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CO2大挑戰 種樹是最有效的方式嗎? | 環境資訊中心

對抗CO2大挑戰 種樹是最有效的方式嗎?

2007年04月18日
編譯:吳萃慧;審校:薛郁欣;策劃:劉香君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Wikipedia)

推廣植樹而榮獲諾貝爾和平獎的馬薩伊(Wangari Maathai)女士。圖片來源:ENB「碳補償」是個人或是機構透過他們自己行動或是透過碳補償服務者代為處理,而達到減少淨碳排放量的過程。碳補償的方法有許多種,植樹是目前最普遍的一種,以再生能源及能源節約作為補償方式也越來越普遍,其中包括排放額度交易。

碳補償的預期目標是要抵抗全球暖化。在「碳中和」的想法越來越被採納之際,促成碳補償方案的蓬勃發展。在目前的經濟型態下,對一般人而言,這種方案比起要人們減少石化燃料的使用是更划算的替代方案。但是,碳補償方案並非沒有爭議,環保人士及經濟學家們持續質疑這些方案的整體利益。以下將對這些方案的優劣作簡單的描述。

方案一:植樹

「植樹方案」包括復育天然林(森林復育)、避免去森林化、或在農場栽植單一樹種以獲取木材、製造生質柴油、或作其他商業用途。跡地造林(reforestation)可能是復育單一林種,也可以是復育天然林相。荒地造林(afforestation) 則特別指在非林地(例如農地)上植樹,而這些農地通常碳蘊含量相對較低,使在其上造林可以產生較高的碳蓄積(carbon sequestration)效率。

但是,許多環保人士批評利用山林管理的補償方案的規劃與執行方式所能產生的淨利令人懷疑,不適合作為降低長期石化燃料用量的替代方案。更何況,這些蓄積碳源的新生樹林死亡衰敗之後,會再度將二氧化碳釋放出來;因此用植樹方式進行碳補償只是在延後人為製造二氧化碳的影響而已。

植樹對氣候的影響

大面積或茂密的森林可以降低空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攝影:林宜諄大面積或茂密的森林可以降低空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當森林或木材被燃燒時,這些碳源會再被釋放出來,如果森林可以再長回去,這樣的循環還是達成碳中和。 據氣候變遷跨政府專家小組(ICPP)在2001的評估,他們指出如果以生物性方案(主要透過植樹)進行減緩碳排放,預計在2050年之前可以逐漸蓄積1000億噸(100 Gigatonnes)的碳,相當於同時期燃燒石化燃料所預估碳源排放量的10-20%。

但是透過森林蓄積碳源來降溫也並非單一的思考方向,例如新生林的栽植也會將一部份地層所蓄積的碳釋放至空氣中。以馬來西亞為例,他們將泥炭沼澤轉植成油棕林的結果,據說使該國成為全世界第3大溫室氣體生產者。 與植被較少的土地相較之下,森林對氣候的影響可以從3個主要面向去探討:(1)以碳儲存庫的角色冷卻地球、(2)以發散水分製造雲層冷卻地球、(3)透過森林吸收陽光能量及減少光反射率來為地球保溫。常綠林帶因為有很低的光反射率,並且可以遮蔽光反射率高的雪地,所以其保溫效果更大。部分的植樹方案卻只天真地考慮森林的第一種功能(註1)。

植樹耗費的成本

從複雜性的角度去衡量的話,植樹等生物性緩和全球暖化的方案相較於其他方案是較便宜的方法。IPCC指出,透過植樹減緩全球暖化的成本相當合理,如果是在熱帶開發中國家進行的話,大約是每公噸二氧化碳0.1至20美金。熱帶地區進行森林復育成本效益較好的原因不僅是因為成長速度快,同時也因為這些地區的農民願意主動栽植及培育樹木以改善他們土地的生產力。以90美元栽植900棵樹木就足以去除美國平均一個居民每年使用石化燃料所產生的二氧化碳。

建議栽植的樹種

理論上,植樹方案應該只種植原生樹種,以同時造就森林的物種多樣性。但是其他非原生樹種也可能減緩土壤流失,補注有機物質與地下水。復育的土地初期可種植強壯、生長快速且非侵略性的樹種,幫助後續原生樹種的自然復育,這種方式被稱為「介入式自然更生法」。有許多樹種都可以用來作為復育的種類,其中包括銀合歡(Leucaena leucocephala)在內有12種被廣泛使用 (編按: 但對台灣來說,種植銀合歡是不恰當的)。

單種種植例如尤加利類(eucalyptus)等不適當的非原生樹種有可能會破壞當地人的土地。但是這些尤加利類或是松柏類(例如Pinus radiata or Pinus caribaea)的樹種卻是最常被外來的營利者拿來種植的非原生經濟樹種。他們不在乎這些非原生純林在環境及生物多樣性的價值都不如原生樹林,也不在乎這樣的碳補償方案效果常常適得其反。

避免去森林化

有些碳補償方案採取的是避免去森林化的策略。這些方案有些是透過宣導開發中國家的社群使用、販賣或生產高燃料效益的爐具。這將使全世界半數以上人口改變他們燒材、纖維或是動物糞便的舊式烹飪及加熱方式,協助減少30-50%的薪材消耗量。

方案二:再生能源及能源節約

大葉大學太陽能路燈。(圖片來源:再生能源網)碳排放的補償交易有2種基本方式:生產乾淨能源的補貼方案,以及限制碳消耗的額度。依消費者個人、公司或整個國家而發展出不同的版本。 像是「綠色標章」的能源補貼額度方案在已開發國家通常運用在家戶及公司企業。使用者在無法直接取得再生能源時,可使用這些額度去買耗碳能源。

再生能源補償方式通常包括使用風能、太陽能及生質燃料。部分方式是被用來降低再生能源及傳統能源製造成本上的差異,其他則是運用在開發中國家,例如傳授當地社群利用痲瘋樹油(jatropha oil)製造生質柴油。

像是「芝加哥氣候交易(Chicago Climate Exchange)」等自發性溫室氣體排放交易市場,讓那些排放量已經降至特定目標之下的公司可以出售他們剩餘的額度給其他未達標準的公司,這種方式增加了環保行動的經濟誘因。而類似「歐盟排放交易方案(European Union Emission Trading Scheme)」或是「潔淨發展辦法(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則以相似的方式運用在政府間的交易。 有些補償方案提供者則提供跨市場服務,例如有CDM金色標準(CDM Gold Standard)的紐西蘭的愛比堤風車農場(Te Apiti wind farm)提供補償服務給荷蘭政府、英國匯豐銀行及一般民眾。

方案三:溫室氣體降低的計算與認證

自發性的溫室氣體排放交易市場,企圖增加環保行動的經濟誘因。(圖片來源:我們的島)由於目前許多碳補償方案都不是由直接的方式進行碳補償,因此他們的成效很難確認。這些補償的額度可由營利或是非營利機構取得,價格約是每噸二氧化碳1至30美元,並隨匯率而變動。在已開發國家,每人每年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大約是6至23公噸。 補償的計算系統會因自發性減量系統或是委託性減量系統補償成效的認定原則而有不同。目前還沒有正式的量化標準。

碳補償的計算可能與幾個基本面向有關:(1)基準線(Baseline):一個提案在尚未執行前的原有碳排放量;(2)額外性(Additionality):如果不透過販售碳補償額度獲取籌碼,這個計畫可以進行嗎;(3)剩餘量(Redundancy):這些減少的碳量是否必須符合其他法律或是規定所要求;(4)持久性(Permanence):減量的部分好處是否是會逆轉的?以砍樹燒材為例,為取得木材燃料而種樹會減少對化石燃料的需求嗎?在植樹約50年後,這些新栽植的樹林會漸趨成熟,而它去除大氣二氧化碳的速度會減緩下來;(5)外漏狀況(Leakage):執行補償計畫會不會反而造成計畫範圍外更高的排放量。

碳補償的爭議點 許多環保人士不贊同碳補償的原則,英國環保人士兼作家蒙畢爾特(George Monbiot)便以中世紀販售特權以除罪的例子隱喻碳補償方案所可能隱藏的問題:也就是對所做的錯事不加以悔悟與補正。截至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有關碳補償購買者行為的權威研究,例如他們是否曾採取其他方式降低自己製造的二氧化碳量。

此外,一些經濟學家也質疑這些碳交易方案是否真的產生預期的好處。質疑的原因來自2個主要碳交易方案碳額度價格的崩跌。他們也質疑碳補償是否反而會增加對污染性能源的需求,因為截至目前為止,整體能源消耗量並未減少。

其他的爭議點則與碳補償缺乏適當的市場規範與標準有關,這使一些碳補償方案的成效遭到質疑。美國商業週刊對碳補償計畫的經理人進行有關碳補償收益的訪問調查顯示,碳補償計畫僅僅只將少許額外的收入用在二氧化碳減量計畫上,碳補償所獲得的經費並未在計畫成立與否或其規模上扮演重要角色。 從上述的爭議點看來,一些評論家指出碳補償的買賣對於環境上的影響其實無足輕重,並不值得投資。

註1

2005年12月發表的一個研究成果將這3種森林的功能合併列入考慮後,發現熱帶森林因為濃密陰鬱、成長快速、以及碳蓄積率最高,所以淨冷卻效應最大。森林在熱帶地區的成長速度比在溫帶快3倍,並且在熱帶雨區的每棵木每年可以去除22公斤大氣中的二氧化碳,而在溫帶地區種樹的淨冷卻效果非常小或幾乎等於0,這是樹林吸收陽光的暖化效應與森林碳蓄積的冷卻效應相互抵銷的結果。這個研究也證實了在較冷區域因較長的覆雪期、常綠林帶、低碳蓄積效果,使得進行森林復育反而會促使全球暖化。

由卡內基研究所的凱得拉(Ken Caldeira)表示,在熱帶地區以外進行復育森林只是浪費時間而已。他指出,要預防氣候變遷,我們必須轉換我們的能源系統並且保存自然棲地(例如天然林),才能獲得健康的環境。此外,我們也必須投注在那些真正有效的策略而不是那些虛有其表者。他的研究結果顯示,只有在熱帶進行縝密規劃執行的植樹策略才是有效的。雖然在建築物或道路旁的綠帶並非他的研究對象,他表示,這些綠帶也會透過遮陰路面、窗戶、及建築物表面,蓄積碳源,以及促成雲的產生而在夏季達到冷卻地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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