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環境永續力現狀評估(一)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環境永續力現狀評估(一)

《國家永續發展政策》小辭典

2007年05月17日
編輯部彙編

台灣經濟發展過程中直接與聯合國所關心的確保環境永續力有關的安全水源等基礎建設有關的事項,以自來水供應為例,台灣的自來水普及率已達九成以上,在鄉村或都市的居民都已有基本的衛生設施與安全飲水條件。但是尚待努力的是公共衛生下水道的普及率仍低。

此外,確保環境永續力最大的挑戰,來自於經濟高度發展的同時,自然環境日益惡化。雖然在林肯大郡事件後以更嚴格管制山坡地開發條件,但是長期以來的過度開發仍造成土地資源一定程度的損害。

另外,對於農地的開發限制不斷放寬,非都市土地的開發管制機制難以有效管理以農宅為名的開發案對鄉村地景造成的破壞。自然護岸水泥化、主要與次要河川污染情況嚴重、工業區開發的數量威脅到自然土地資源保育、天然海岸減少等環境惡化狀況,以上種種皆已影響到國人生活品質與生命健康。

在地狹人稠的台灣,國人的生活與自然環境息息相關,長遠來看更需要有健康的自然環境維持社會發展。基於國際社會的一份子,溫室氣體排放等問題也是我們應該分擔的共同責任。

確保環境永續力的國內外現況:

註:此資料意義為: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劃設的自然保留區、依國家公園法設立的國家公園、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成立的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及野生動物保護區、與依森林法公告的國有林自然保護區,總面積約為715,570 公頃(已扣除範圍重複與墾丁國家公園海域部分),約占臺灣陸域面積19.8%(林務局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