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聯合發文 要求全面落實差別電價政策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三部門聯合發文 要求全面落實差別電價政策 

2007年10月17日
摘錄自2007年10月17日中國環境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電監會近日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差別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限期全面落實差別電價政策。

《通知》印發了各地區國家電網企業供電的10234個高耗能企業名單,要求各地個別甄選後,區分為允許和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分別執行相對應的差別電價,並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佈,加強社會監督。

《通知》規定,逐步取消國家出臺的對電解鋁、鐵合金和氯堿企業的電價優惠政策。對鐵合金行業的電價優惠,自2007年10月20日起全部取消;對電解鋁行業的用電價格,原則上在2007年內取消,個別電解鋁企業電價優惠較多的,2007年內先取消電價優惠5分錢,其餘優惠在2008年內取消;對氯堿行業的電價優惠,原則上在2008年內取消。《通知》重申,各地以大用戶直供電和協議用電名義自行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的,要立即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