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發條例修正案引爭議 學者呼籲監督立院



本報2007年12月18日台北訊,李育琴報導

楊儒門說:農民的日子過不下去了,才會走上賣祖產一途。《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於上週立法院一審通過,引發農委會、經建會,以及關心台灣農業永續發展、農村、農民問題的學者和民間人士極大反彈。行政官員抨擊提案立委趁選舉當前,臨時排入議程,讓多數立委忙著拚選戰之際,沒空來管法案審查。而執政黨立委更擔心影響選情,不敢擋下此修正案。農發條例第18條修正案,欲將目前興建農舍的基地面積從0.25公頃以上的條件,縮小為0.1公頃。未來立院若正式三讀通過,獲利者是誰?對台灣農民和農業發展究竟有何影響?

日前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直言,全台灣的農地幾乎都會變成建地,土地出現超額供給,將嚴重衝擊不動產市場行情。農委會官員則說,修法通過會使目前已經過度破碎的台灣農地更零碎,而且太多房子蓋在農地中,將造成嚴重的汙染,與現在農委會推動的無毒農業、產銷履歷等政策都背道而馳。

提案修法的立委林樹山、張麗善、張碩文於15日的記者會中表示,修法是為了拯救貧苦的農民。根據統計,全國農戶平均持有農地0.17公頃,他們認為要求不到0.25公頃不能蓋農舍的規定太嚴苛。

為了讓無殼農民有立錐之地,希望照顧經濟弱勢的小農,三位立委提案修法。他們認為,如果蓋農舍門檻低,農民可選擇集村或自建,小農不需接受大建商不合理的屋價與品質。立委說,2000年農發條例修正時,農委會的政策就已開放農地自由買賣,非農民可以買賣農地,立委質疑,「到底誰在圖利建商?」

行政部門無積極作為  學者批共犯

來自苗栗三義農民練增喜:農政主管機關不懂得照顧中小農民。農發條例修正引發社會正反意見紛陳,然而農民真正需要的是什麼?台灣農業發展要走向哪裡?今(18)日上午,關心此案造成台灣農業嚴重影響的人士,到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發表聲明。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此修法若通過,形同農地全面釋出,將嚴重衝擊台灣的農業。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指出,2000年農發條例修正案通過後,即把「農地農有、農地農用」政策修改,從此開放農地自由買賣,農地不需農有,而7年後的今天,農民是否更富有了?事實上是農村更凋敝,而財團獲大利。

廖本全指出,農發條例第18條又要被修正,是再次造福開發業者。結果,農民卻被推到第一線,成為政治人物的藉口。他譴責這些高舉照顧農民大旗的政治人物。他更指出,修法之後,餓肚子的還是會餓肚子。而農委會和經建會卻只有反對,而沒有積極的作為。行政部門應該先釐清,被0.25公頃下限限制的人有哪些,如何照顧這些人,而非全面修法、全面開放。他質疑行政機關沒有透過立院黨團進行修法阻擋,希望媒體共同監督立法院惡質的共犯結構。

放寬農舍限建  便是照顧農民?

農發條例修法引發如此之爭議,然而對農民來說,開放0.25公頃或0.1公頃都不是最核心的問題。

關心台灣農民權益的楊儒門發表聲明表示,農民的日子過不下去了,才會走上賣祖產一途。否則,農民不會賣掉賴以維生的家園。而無法再靠種田過活的農民被迫賣掉土地後,是否能尋找另一種生活模式,這些政府或既得利益者關心了嗎?楊儒門指出,農發條例第18條修正案若通過,只是加速農業的困境。


發表時間: 週二, 2007-12-18 13:42 提交人: 李育琴

發表時間: 週三, 2007-12-19 00:43 提交人: Rana (沒有被驗證)

  如果真如提案立委所言,"根據統計,全國農戶平均持有農地0.17公頃......為了讓無殼農民有立錐之地,希望照顧經濟弱勢的小農......"的話,應該同時配合修正農發條例18條第2項"興建農舍後五年內不得移轉"的規定,將其延長為十年、甚至廿年,且規定該農民名下不能有其他房舍不動產(而不是沒有農舍而已)。因為如果真的是弱勢到非得蓋農舍才住得起房子,想必十幾廿年內大概也不會有多餘閒錢另購新屋遷居;並且名下也不會有其他房舍(有的話何必蓋這間農舍?)不知提案的立委諸公們看法如何?

發表時間: 週三, 2007-12-19 11:47 提交人: 訪客 (沒有被驗證)

農發條例修法引發如此之爭議,然而對農民來說,開放0.25公頃或0.1公頃都不是最核心的問題。

關心台灣農民權益的楊儒門發表聲明表示,農民的日子過不下去了,才會走上賣祖產一途。否則,農民不會賣掉賴以維生的家園。而無法再靠種田過活的農民被迫賣掉土地後,是否能尋找另一種生活模式,這些政府或既得利益者關心了嗎?楊儒門指出,農發條例第18條修正案若通過,只是加速農業的困境。??????????
楊儒門? 他能代表農民嗎... 現在務農都活不下去了. 要賣又賣不出去, 能賣又因限制賣不出好價錢,, 那農民不是更慘嗎...國有財產都標售了... 又不標租.. 就是因為使用之利益考量啊... 賣給財團或有計劃經營者來用是地盡其利嗎...

發表時間: 週二, 2007-12-25 06:52 提交人: passager (沒有被驗證)

『賣給財團或有計劃經營者來用是地盡其利』
務農活不下去而賣農地
無異殺雞取卵
農地賣完要去賣血賣腎嗎?

發表時間: 週三, 2007-12-19 19:45 提交人: 納豆 (沒有被驗證)

事實上,楊儒門不能代表農民。但是,誰又能代表農民?
那些立/利委嗎?
怎麼評斷誰比較有代表性?

楊儒門沒權沒勢,發言能有多少份量,只不過是把他長期的觀察講出來罷了。(想知道他的觀察有沒有價值,可以自己去翻看白米不是炸彈)
挑戰楊儒門的代表性,並不能正當化立/利委的立場。
與其在代表性的問題上打轉,不如好好討論問題本身吧。

回到問題本身,農民過不下去是現實,但是,把建農舍的限制放寬,讓農地比較好賣,短期內是可以明顯快速改善這一代農民的生活。但是,地賣掉之後呢?下一代要賣什麼?還是得到城市打工,服務工商業,農業和農村疲弱的問題,一點都沒解決。

照顧農民,照顧鄉村,不是讓農地好賣就ok了。

發表時間: 週五, 2008-01-18 10:51 提交人: 媽媽要我 (沒有被驗證)

賣了才有明天

不賣過不了今天

誰要幫幫我

發表時間: 週二, 2008-01-22 13:03 提交人: 路過 (沒有被驗證)

農地蓋農舍可就近農作,0.25公頃面積限制只限制新農不合常理;
破壞環境的元兇不會是農舍,而是農藥化學清潔劑等的污染濫用,
請看清問題的真正來源。

發表時間: 週四, 2008-01-24 01:31 提交人: 納豆 (沒有被驗證)

回路過

您所指的農藥等化學藥劑的使用固然是問題
然而這是另一個問題

這次農發條例修正的根本顧慮在於,放寬農舍興建的基地面積,等於鼓勵農地變賣,是會變成連農地都消失的後果阿。

兩個問題是不同層次的問題

發表時間: 週五, 2008-04-18 20:26 提交人: 和 (沒有被驗證)

>>農地蓋農舍可就近農作,0.25公頃面積限制只限制新農不合常理
你知道那些蓋農舍的「新農」有多少從事實際耕作嗎?
事實上真正會耕作的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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