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發條例修正案引爭議 學者呼籲監督立院本報2007年12月18日台北訊,李育琴報導
日前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直言,全台灣的農地幾乎都會變成建地,土地出現超額供給,將嚴重衝擊不動產市場行情。農委會官員則說,修法通過會使目前已經過度破碎的台灣農地更零碎,而且太多房子蓋在農地中,將造成嚴重的汙染,與現在農委會推動的無毒農業、產銷履歷等政策都背道而馳。 提案修法的立委林樹山、張麗善、張碩文於15日的記者會中表示,修法是為了拯救貧苦的農民。根據統計,全國農戶平均持有農地0.17公頃,他們認為要求不到0.25公頃不能蓋農舍的規定太嚴苛。 為了讓無殼農民有立錐之地,希望照顧經濟弱勢的小農,三位立委提案修法。他們認為,如果蓋農舍門檻低,農民可選擇集村或自建,小農不需接受大建商不合理的屋價與品質。立委說,2000年農發條例修正時,農委會的政策就已開放農地自由買賣,非農民可以買賣農地,立委質疑,「到底誰在圖利建商?」 行政部門無積極作為 學者批共犯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指出,2000年農發條例修正案通過後,即把「農地農有、農地農用」政策修改,從此開放農地自由買賣,農地不需農有,而7年後的今天,農民是否更富有了?事實上是農村更凋敝,而財團獲大利。 廖本全指出,農發條例第18條又要被修正,是再次造福開發業者。結果,農民卻被推到第一線,成為政治人物的藉口。他譴責這些高舉照顧農民大旗的政治人物。他更指出,修法之後,餓肚子的還是會餓肚子。而農委會和經建會卻只有反對,而沒有積極的作為。行政部門應該先釐清,被0.25公頃下限限制的人有哪些,如何照顧這些人,而非全面修法、全面開放。他質疑行政機關沒有透過立院黨團進行修法阻擋,希望媒體共同監督立法院惡質的共犯結構。 放寬農舍限建 便是照顧農民? 農發條例修法引發如此之爭議,然而對農民來說,開放0.25公頃或0.1公頃都不是最核心的問題。 關心台灣農民權益的楊儒門發表聲明表示,農民的日子過不下去了,才會走上賣祖產一途。否則,農民不會賣掉賴以維生的家園。而無法再靠種田過活的農民被迫賣掉土地後,是否能尋找另一種生活模式,這些政府或既得利益者關心了嗎?楊儒門指出,農發條例第18條修正案若通過,只是加速農業的困境。 點閱數: 2261 | email this page
發表時間: 週二, 2007-12-18 13:42 提交人: 李育琴
農發條例修法引發如此之爭議,然而對農民來說,開放0.25公頃或0.1公頃都不是最核心的問題。 關心台灣農民權益的楊儒門發表聲明表示,農民的日子過不下去了,才會走上賣祖產一途。否則,農民不會賣掉賴以維生的家園。而無法再靠種田過活的農民被迫賣掉土地後,是否能尋找另一種生活模式,這些政府或既得利益者關心了嗎?楊儒門指出,農發條例第18條修正案若通過,只是加速農業的困境。?????????? 事實上,楊儒門不能代表農民。但是,誰又能代表農民? 楊儒門沒權沒勢,發言能有多少份量,只不過是把他長期的觀察講出來罷了。(想知道他的觀察有沒有價值,可以自己去翻看白米不是炸彈) 回到問題本身,農民過不下去是現實,但是,把建農舍的限制放寬,讓農地比較好賣,短期內是可以明顯快速改善這一代農民的生活。但是,地賣掉之後呢?下一代要賣什麼?還是得到城市打工,服務工商業,農業和農村疲弱的問題,一點都沒解決。 照顧農民,照顧鄉村,不是讓農地好賣就ok了。 農地蓋農舍可就近農作,0.25公頃面積限制只限制新農不合常理; >>農地蓋農舍可就近農作,0.25公頃面積限制只限制新農不合常理 發表新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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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如提案立委所言,"根據統計,全國農戶平均持有農地0.17公頃......為了讓無殼農民有立錐之地,希望照顧經濟弱勢的小農......"的話,應該同時配合修正農發條例18條第2項"興建農舍後五年內不得移轉"的規定,將其延長為十年、甚至廿年,且規定該農民名下不能有其他房舍不動產(而不是沒有農舍而已)。因為如果真的是弱勢到非得蓋農舍才住得起房子,想必十幾廿年內大概也不會有多餘閒錢另購新屋遷居;並且名下也不會有其他房舍(有的話何必蓋這間農舍?)不知提案的立委諸公們看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