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年來,我在環境社會學研究的著力和用心,是從地方環境反公害抗爭開始,那可說是正統社會運動理論運用和實踐,一做就是從1980年代到了1990年代,我領悟到地方社會和民眾環境受害意識之所以發生,是由於汙染者(主要是公民營各類企業)一而再、再而三無視政府環境公權力的存在和力量,既無企業責任,又無企業倫理,其背後就是政府無能力樹立「重環境、尊生態」的立國及治國精神,又沒辦法制訂有效執行的環境生態政策、策略和方針。
因此,我與一群為數不少的「親」環境社會科學家,從1990年代到本世紀這幾年,陸續出版《台灣2000年》(1993)、《永續台灣2011》(2003)、《綠色藍圖:邁向台灣的地方永續發展》(2005)和《深耕地方永續發展:台灣九縣市總體檢》 (2007)。這幾本書都有明顯的政策意涵,一是呼籲政府和全民重新體認台灣是海島(生態)國家的本質;二是基於此海島(生態)的認同,從而嚴肅建構海島永續發展的「上綱」政策,作為國家整體發展的依據和準則;三是痛定思痛、深切批判過去數十年「只要成長,不見環境成本」的錯誤政策思維,從而徹底從中央到地方以「國家永續發展」和「地方永續發展」,作為未來數十年治理台灣國家發展的新視野、新論述,一一調整和修正過去的相關政策、策略建設和計劃。
2004年11月,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通過「台灣21世紀議程:國家永續發展願景與策略綱領」(Taiwan Agenda 21),算是政府較正面回應的第一步,但此議程或策略綱領畢竟仍只是上綱政策文字,必須確實落實才算數,也才有用;但我從2005年1月到2007年9月這33個月裡的觀察,中央政府的步調似乎還沒一致,經濟部、經建會和環保署,對海島國家永續發展的立場仍有相當大的落差和矛盾,從幾件已爆發的爭議建設(如新上場的蘇花高案和大煉鋼廠案、舊案的核四和七股溼地的七輕案等),我更對中央部會對海島永續發展大方向,竟然遲遲找不出可行的共識,感到不解和不滿。
在我正有著不解和不滿的情緒之際,生態關懷者協會要出版以《環境倫理的思潮與實踐》為名系列4本書的決定,不禁為之側目和興奮。「政府雖無力,民間仍有心」,就是我在聽到出版計劃後的立即反應。4本書深入淺出,由全球思維到台灣實踐,很有系統的引介環境倫理,算是台灣近年來對新環境論述和新生態思潮的創舉,值得給予喝采。
我更以為如果環境倫理思維真的能夠形成「全民」的文化心態革命,從下而上的革命,或許會是突破上述海島永續發展政策尚無法凝聚政府部門共識僵局的知識利器和力量。期待環境倫理作為海島永續發展政策的文化種子和知識基因。
第一本書《環境倫理學入門》,引介兩位當代環境倫理先驅大師柯倍德(J. Baird Callicott)和羅斯頓(Holmes Rolston, III)的思想和理論,前者所提要落實和超越土地倫理的哲學思考,具有全球普世意義,對海島國家更有切身的重要;後者將生物、自然、人類生活作了倫理化的連結,也建立了環境倫理學的基礎。
第二本書《從土地倫理到地球憲章》進一步分別闡述土地倫理的觀念及演化,進而提升到海洋倫理、永續發展、原住民環境智慧,可說是將土地、生態、原住民部落和地球生命、生機貫穿,與聯合國《地球憲章》(Earth Charter)結合,與國際社會同步,形塑環境倫理內涵的深度和廣度。
第三本和第四本分別以《台灣環境倫理與生態靈修的實踐》及《建構台灣生態文化的願景》為主旨,細膩地將環境倫理、宗教信仰和神學實踐連結,讓倫理的信仰層次自然浮現,也將環境倫理展現在基督教義中的簡樸生活方式。當然,從不同宗教信仰內容都可以找到對環境、生態、生命的尊重,也都可以發掘出不同宗教對有意義的生命和生活有共識,不應違背環境價值和破壞環境品質。台灣是尊重多元宗教、充分信仰自由的海島國家,能將宗教信仰和環境倫理的實踐連結,確實是好的想法。
對建構台灣生態文化願景,更可說是「典範的移轉」,在本土台灣有其必要性和價值,也是決定環境倫理能否紮根,海島永續發展能否政策化、制度化的試金石。我衷心期待。這一系列4本書和60萬字,也正是該獻給母親台灣生命的4個回饋和60萬顆愛心。
※生態關懷者協會將邀請「環境倫理學之父」羅斯頓於2008年秋季來台,舉辦為期6週的「永續未來:低碳時代的環境倫理」系列講座,將透過出版相關書刊和舉辦讀書會,作好與羅斯頓深入對話、共同建構台灣環境倫理的準備。《環境倫理的思潮與實踐》系列之出版,為第一項的準備工作,收集記錄生態關懷者協會及其前身「生態神學中心」16年來於思索、探討、實踐建立台灣生態文化的旅程中所留下的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