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由漁業署在高雄遠洋漁業開發中心召開《沿近海漁業永續發展經營 ── 網具類漁業經營管理之探討》,會中邀請產官學就台灣漁業發展及網具管理規範進行探討;現場也聚集了百來位的業者要求全面開放現行沿岸三海浬不得進行拖網作業的規定。儘管學者及保育團體一致表示開放拖網作業將對台灣海洋造成浩劫,但多位立委和漁會代表仍以強硬的態度向漁業署施壓,要求暫停取締工作,甚至全面開放拖網捕撈的工作,此舉讓保育界人士不禁為台灣的永續漁業發展捏一把冷汗。
吾人從事潛水工作20餘年,期間經歷潛水教練、潛水協會理事長、各項海洋生物調查、海底工程等與潛水相關工作。尤以近年來常接受委託下海拍攝人工魚礁、沿岸礁區的現況,深深感觸到海洋環境惡化速度之快,漁業資源急速的萎縮。
以本人從事海底攝影親眼所見,近岸各礁區,不論是珊瑚礁區或人工魚礁區,無不是滿目瘡痍、覆網遍佈,猶如死城一般。顯見在三海裡以內禁止拖網漁業的狀況下,漁民都已經目無法紀到這種地步了,一旦開放可以更靠近海岸進行拖網作業,我想不出兩年近岸就全被廢棄、破損的拖網所覆蓋。再者,參與要求開放拖網的業者畢竟是少數,海洋資源屬於全民的公共財,不應為某些特定人士短期的利益而犧牲這片沿海海域。
沿近海海域對漁業到底有什麼重要呢?首先沿近海域多為魚卵、仔稚魚、蝦蟹幼生等的孵化與成長場所。由於拖網會使海底地形變動並產生干擾,加上拖網為無差別的捕抓,對海洋生態的影響不可低估。第二是近岸海底地形並不適合拖網作業。漁業署近年來在沿海三海浬內大量投放人工魚礁,積極復育漁業資源。加上許多沿近海域底質多為礁岩等崎嶇海底,實在是不適合拖網漁業作業。拖網被人工魚礁或海底礁岩卡住導致毀損,對漁民來說損失的只是一張魚網罷了,但對海洋生態卻造成無法復原的傷害。
這些卡在礁區的魚網對海洋生態有什麼重大及無法復原的影響?我們由基礎的食物鏈看起;一座新的人工魚礁要怎樣才能吸引魚群進駐?首先要有附著物的生長,附著物的生長提供了仔稚魚的生長及避敵之所需。而小魚成長後成為其他魚類的食物,如此掠食性的大型魚類才會進入礁區,沿岸礁石區亦是如此。當一張拖網覆蓋其上時會有三個後果;一是因為魚網隨海浪的擾動而使魚群受驚嚇而離開,另一個原因是因為擾動而將礁區上原有的附著物刮除,附著物一旦刮除,上述所說的食物鏈就由底層被切斷,此後掠食性的大型魚類終將離開。最後一個原因是因為魚網的糾纏導致眾多的魚類被重重的魚網纏繞而死亡。
以上所提到的覆網現象在全國各處均是非常嚴重,除了少數有巡守隊在看管的礁區外,其餘地區可以說是慘不忍賭,說是遍地覆網也不為過。每年漁業署都還得編列大量預算來維護人工魚礁及自然礁區,花上大量的金錢與人力從事覆網清除的工作。單靠潛水人員以人力方式清除,18 處礁區清除的覆網可達近一萬公斤,四年來已經清除數萬公斤的覆網!而目前仍需清除的漁網即使花上十年也清不完,可以想見這些拖網對漁業造成的傷害有多大!
前述拖網漁業的無差別作業對海洋的巨大傷害僅以拖網中的蝦拖網為例,在以往蝦拖網的網底鐵鍊處還接通高壓電,現今據漁民宣稱已經沒有通電了。姑且不論通電與否,一個網次下來的收穫量約 10% 為目標種類,還有一些垃圾佔 10% ,其餘約 80% 為非目標魚種,而非目標魚種多淪為下雜魚的下場。但這些所謂的下雜魚中有些是來不及長大的經濟魚種,且從海洋生態的觀點來看全都是其他魚種的食物。此種捕撈方式無易於殺雞取卵!若是非法通電的話,對海洋造成的傷害會更大。
三海浬內禁止拖網作業的政策是一個負責任的漁業署應堅守的底線,人民賦予公務部門管理公共財的權力,僅希望公務部門可以善盡保管者的責任。當然更希望如伍錦霖等立委諸公可以秉持著為最多數人民服務的信念,別再為了少數的拖網業者向政府部門施壓開放了。或許三海裡以內禁止拖網在某些地區是不太符合少數漁民的需要,但沿近海還有其他作業方式的漁民要生存,如一支釣業者。貿然開放三海裡內拖網,將會造成人工魚礁、天然礁區失效,魚源枯竭、底質破壞等嚴重後果。但真正飲酖止渴、短期受益的只有部份漁民,而其他漁民及全體國民卻要一起承擔如此嚴重的後果。仍請漁政單位嚴格把關,立委諸公高抬貴手,若能如此則萬民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