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環評審查旁聽設限 封殺人民聲音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環團:環評審查旁聽設限 封殺人民聲音

2008年12月04日
摘錄自2008年12月3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3日召開「環評審查旁聽要點」第二次公聽會,列席的環保團體不滿新修旁聽要點規定第二次以後的審查會「不再受理旁聽登記發言」,批評這等於完全封殺民間聲音。

環保團體指出,第一次公聽會後,公民團體反對的營業秘密條款與媒體條款已被刪除,但同樣希望刪除的「不得攝影、錄影、錄音」、「決議前旁聽人離場」等意見仍未處理,而且又新增數項更惡劣的條款。

例如新版旁聽要點規定,第二次以後的審查會議「不再受理旁聽登記發言,但仍得旁聽,如有意見應以書面意見表達」、「與討論意見無關意見、不予處理或回應」。公民團體主張刪除這些新增的不合理條款。

環保團體強調,旁聽要點把媒體與民眾隔絕在外,無法真正保護環評委員,反讓政治與財團的黑手在檯面下大力運作,因此請環保署先做好資訊公開再談旁聽限制。

環保署綜合計畫處副處長劉宗勇於公聽會後表示,環評須經初審會議、專家會議、委員會議等,每一階段的會議民眾都可旁聽,雖只能在第一次的審查會議登記發言,但仍可提供書面意見,環評所有資料也會上網公開;限制旁聽人數與發言次數是要讓環評委員有充分時間審查。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陳柏舟、全球綠人台灣之友代表潘翰疆等環保團體代表則在公聽會前舉行記者會,質疑環保署想箝制人民言論自由,說要「傾聽人民聲音」都是假的。

潘翰聲說,環保團體要求旁聽要點應正名為「民眾參與環評審查作業要點」,確保資料即時、正確、完整的公開,與民眾參與環評的管道和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