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魚季不能下海打魚 老祖宗規範保育生態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飛魚季不能下海打魚 老祖宗規範保育生態

2009年03月10日
摘錄自2009年3月10日聯合報台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蘭嶼「飛魚季」期間,當地人深海漁獵活動必須停止,祖先流傳下海打魚會招來惡運,從現代眼光來看,是保育深海生態,提供海洋底棲魚、珊瑚礁魚類周期性的休息。

依傳統習俗,蘭嶼飛魚季期間,男性族人不能再拿魚槍、魚網到海底漁獵,只能划拼板舟、搭船出海捕鬼頭刀、飛魚等洄游性魚類,船上也不能放鉛塊等物品釣深海魚。蘭嶼耆老謝紅顏說,這是祖先流傳後代的規定,至今年輕一輩的子孫也不敢破壞,否則會引來惡運降臨。

不過,從現代海洋保育眼光來看,蘭嶼人在飛魚季之外,有長達8個月時間能下海捕魚或出船潛水捕魚,許多珊瑚礁魚類、貝類成為重要漁獲指標,蘭嶼祖先的規範,正好給這些海底生物一個喘息的時間。蘭嶼人謝福金說:「也許祖先的規定有這個意涵,只是以惡運來恐嚇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