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南縣東山鄉永揚垃圾場爭議,環保署昨日(10日)舉行第5次專家會議1。9月15日第四次會議已證實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2,且場址存在斷層破碎帶,如進一步證實永揚場址周遭有豐沛地下水,那表示垃圾滲出汙水可能沿著斷層破碎帶流向烏山頭水庫。
因此釐清場址周遭是否有地下水,對垃圾場是否應撤銷關係重大。昨天專家會議主要討論地下水。
土基會將重測地下水井
永揚跟環保團體都提出調查報告,雙方說法差異甚大,會後專家學者做成決議,要求環保署土基會於12月重新採樣檢測,包括永揚公司的10口監測井、環保團體的12口井、當地4口民井,監測資料再與今年9月土基會的調查做比對。土基會為求慎重,也計畫將樣本分送不同檢測單位。
另外,雙方提出的資料數量相當多,專家委員認為兩方資料未整合,不易閱讀比對,要求雙方在三周內以相同格式重新整理資料。後續專家委員檢視兩方資料後,如還不足以判斷地下水,再考慮進行實地調查。
圖中是永揚預定地,右方黑色線即北勢坑斷層通過線。研判「主斷層帶」約在斷層線周圍9米寬。稍左邊兩條紅線範圍內即「緊鄰斷層的破碎帶」,直切過場址,約11米寬。)
環保團體:場址有豐沛地下水
前環保聯盟理事長陳椒華表示,今年9月28日到10月2日當地只下雨124公釐,但永揚場址內的水位上升超過一公尺,證明地下水於豐水期時會上衝,地面水、地下水量都很多。
依「一般廢棄物衛生掩埋場設置規範」,垃圾場應避免設在地面水、伏流水、地下水等水量過多地區,如湧泉過多時應考慮另換掩埋場。環保團體主張,永場場址已違反「一般廢棄物衛生掩埋場設置規範」,應立即撤銷。
另外環保團體表示,永揚於2002年5月核備的「環評書定稿本」、2002年2月通過核備的「水土保持計畫書」,偽造20公尺內無地下水,誤導環評通過,環保署、台南縣政府都可依行政程序法117條,撤銷永揚場址通過環評案。
永揚公司否認有湧泉。但學者認為,湧泉是有可能的,但究竟是地下水或地表水尚無定論,有可能是泥岩層上方的風化層,但如果是地下水,一定要慎重處理。
垃圾掩埋場關係後代子孫
學者表示,場址上層土壤的確有很多水流動,場址東南方接烏山頭水庫上游的北勢坑溪,如水往北勢坑溪到烏山頭水庫,「的確蠻令人擔心的。」
昨也有學者語重心長表示,垃圾掩埋場關係後代子孫,最近樹林橋下打井打到垃圾,土庫人工湖也打到垃圾,政府常把垃圾亂埋。垃圾埋下去有很複雜的化學成分,總是有疑慮,即使地下水流速不快,但卻是長期、緩慢的影響。
「不能理解為何要在集水區設垃圾場?」學者表示,從宏觀角度來看,垃圾場的廢水如真的會影響到北勢坑溪,「一定要慎重」。
永揚汙染已擴及場外?
此外,環保團體提出環保署土基會調查報告,土基會監測永揚、環保團體的監測井,發現各井的導電度都高於農業灌溉用水標準(750)。其中三口井的總硬度、總溶解固體、氨氮、氯鹽等多項測值,已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檢測值。依此推論,永揚場址的地下水汙染已擴散到場外。
東山鄉自救會會陳顯茂今天用寶特瓶裝場址南邊、位於北勢坑斷層面疑已汙染的地下水,愈接近斷層面的井水味道愈重。他打開瓶蓋請學者聞聞看,水中有濃濃的化學味,他要求環保署應盡速調查。
永揚否認有機物來自偷埋垃圾
監測井測出有機物,環保團體懷疑是永揚場址已偷埋垃圾所造成的汙染。有學者懷疑是設井殘留的塗料,不過另有學者認為塗料不會這麼快溶出,而且地下水中不會有有機汙染質,應該另有來源。
永揚公司則對環團指控相當不滿,認為有機物都很微量,未超過土壤及地下水管制標準。永揚今也堅決否認已偷埋垃圾,並主張開挖場址釐清真相。
註
1 專家會議主要目的,是為了釐清三項爭議:永揚場址地質(是否為南化泥岩層)、滲水性(地下水流速)以及永揚場址是否位於斷層。
2 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右方汙水處理場東南角落。(北勢坑斷層以南到北偏東10度方向,從永揚場址東北側向南延伸,通過汙水廠東側邊坡且延伸到場址東南側)。另從鑽探岩心研判,北勢坑斷層傾角為79度高角度向西傾斜。
「主斷層帶」寬度,約在BH2-14米到22米位置(就是沿著斷層線周遭平面約9米寬)。另訂出「緊臨斷層的破碎帶」寬度,約在BH1-48米到58米位置(通過場址,約11米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