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市大規模整治採礦業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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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巢湖市大規模整治採礦業

2009年11月11日
摘錄自2009年11月11日新華社合肥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安徽省巢湖市劃定礦山禁採區,明確禁採區內不得新設採礦權。同時,進一步壓減礦山總數,限制普通建築用砂石、黏土的開採總量,各類礦山總數每年遞減5%,以實現資源合理開發、環境有效保護。

根據近日正式提出的「關於巢湖市礦山行業規範整治的若干意見」,巢湖市行政區域內的重要旅游風景區、國家森林公園、城市周邊、生態功能區、飲用水源保護區等區域均列為礦山禁採區。

禁採區內不得新批採礦權,已獲批的採礦權到期後不再延續。在禁採區內的現有礦山,採礦權到期後不再延續;在可採區內的現有礦山,凡達不到環保及最低開採規模的,採礦權到期後不得延續,依法實施關閉。

巢湖市還將藉此提高礦山行業進入標準,整頓提升老礦區。小型礦山,凡一年內發生一次死亡3人事故或當年事故累計造成3人死亡的,或發生一次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或資源回採率不足80%的,依法實施關閉。

同時,鼓勵老礦山企業自主退出,并給予政策優惠。在環境保護上,環評和『三同時』執行率要達到100%,粉塵排放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二類標準,廢水排放達到地表水功能區標準,廢渣處置率達100%,廢棄採坑生態基本恢復。

巢湖是中國重要湖泊之一,位於安徽省合肥、巢湖兩市之間,流域面積13000平方公里,因湖呈鳥巢狀而得名。由於湖岸崩塌、溼地破壞,加上湖區工業化、城市化發展,巢湖水質污染嚴重,一直是中國江河治理的重點。